离婚诉讼中,起诉方可以请求开具证明文件或调查开房记录,以证明配偶的重婚或同居行为。开房记录涉及个人隐私,酒店会保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人民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必须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一般不可以查开房记录,但当事人可以请求开具批准开函等证明文件之后或者申请调查开房记录等,因为其开房记录涉及个人隐私,酒店会对其予以保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中是否可以使用对方的开房记录作为证据?
在离婚案件中,可以使用对方的开房记录作为证据,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合法、合规,并且与案件有直接关联。开房记录可以作为离婚案件的证据,特别是在涉及婚姻不忠、婚外情等方面。然而,为了确保证据的有效性,需要注意开房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获取方式。建议通过合法手段获取开房记录,例如依法申请调取相关证据,或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开房记录的副本。在法庭上,开房记录将根据具体情况被视为证据的一部分,法官将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评估证据的有效性和相关性。
结语
在离婚案件中,开房记录可以作为一种证据,但需满足合法、合规的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因此,建议通过合法手段获取开房记录,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在法庭上,法官将根据法律和案件情况评估证据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