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不能参与投标。
1、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工程投标,这有助于维护司法权威和提升司法公信力;
2、自然人通常无法参与投标,除非特定项目允许;
3、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公司也不能参与投标,即使投标文件未明确规定,一旦查实也会被取消中标资格;
4、人民会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通报给相关单位,以便在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被执行人的法律后果:
1、信用受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个人或企业的信誉;
2、消费:受到高消费及不必要消费的,包括乘坐飞机、高铁等;
3、出境:可能会被出境,影响个人的国际旅行或商务活动;
4、财产受限:被执行人的财产可能会被查封、冻结或扣押;
5、职业:可能会影响被执行人的职业生涯,如禁止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职务;
6、法律责任:可能面临进一步的法律追究,包括罚款或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被执行人不能参与投标,这是为了维护司法权威和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也是对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