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探视权的规定是:
1、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探视孩子,另一方应协助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视孩子;
2、如果探视过错中有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情况,可以暂停探视权,在这种情况消失后恢复探视权;
3、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