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探望权的规定有探望权的时间和方式应当由双方进行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对方探视会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可以中止探望。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