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摩托车采购
招标编号:FHZFCG(2004)080X
奉化市招标投标中心
目 录
经奉化市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奉化市招标投标中心决定对以下摩托车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劲龙JYM250J 雅马哈警车 15辆 规格:2250mm×785mm×1140mm
中标方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提供免费试车,协助上牌等服务。
联系人: 毛 华 罗 蓓
联系电话:0574-885815
奉化市招标投标中心
2004年12月16日
2.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2.2、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则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
2.3、在投标截止日期一定时间前,招标方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方式分发给所有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方,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有必要招标方可以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4.1、投标文件的组成:
4.2、投标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括运输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4.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以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装订成册。
4.4、投标文件按规定要求编制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单位公章。投标书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并加盖公章。
4.4、投标方按投标须知资料表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后无息退还。
4.5、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4.5.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4.5.2、中标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4.6、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装入档案袋封面注明“招标书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字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达指定地点,否则视作无效标。
6.1、招标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方须派授权代表参加,否则视作无效标。
6.2、投标文件的审查:
6.2.1、如果项目总价与单价有差异时,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6.2.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6.2.3、投标方不同意以上修正,则视作无效标。
6.4、招标方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方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必要时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就澄清问题作书面回答,但投标方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6.5、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以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进行。根据采购货物要求、质量和服务综合评审结果,在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确定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若出现相同报价则当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7.1、在中标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采购办投拆。公示后,由市招投标中心签发中标通知书和采购结果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招标文件要求,采购方与中标方签署合同协议。
7.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协议的依据。
7.3、供货要求:中标方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日历天内完成。
7.4、付款方式:按采购程序,交货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办负责支付所有货款。
7.5、售后服务:按产品保修期限提供服务。
项目名称:摩托车采购
项目编号:FHZFCG(2004)080X
投标单位(盖章):
二00四年 月 日
奉化市交巡警大队
FHZFCG(2004)080X
采 购 项 目 | 规 格(mm) | 型 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备 注 |
雅马哈 摩托车 |
2250×785×1140
| 劲龙JYM250J | 15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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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总金额(大写): ¥: | |||||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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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致:奉化市招标投标中心
(投标单位全称)法人代表人 授权 (代表姓名) (有效证件号码)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名: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