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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项权证补办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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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项权证遗失后可以补办,需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主管部门将开具登报遗失证明。30天后,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再次到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

法律分析

房屋他项权证可以补办,当事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登报30天后,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

拓展延伸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后如何补办?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所有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凭证。如果他的项权证丢失了,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补办。

首先,权利人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补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登报声明、刊登遗失公告等,证明项权证已经丢失,并请求补办。

其次,房屋登记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申请符合规定,登记机构将予以补办。

最后,补办后的房屋他项权证应当归权利人所有。登记机构应当将新的房屋他项权证交付权利人,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总之,房屋他项权证丢失后,权利人应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补办。在办理过程中,权利人应积极配合,提交相关材料,以便尽快办理补办手续。

结语

房屋他项权证遗失后,当事人需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过审核通过后,主管部门将开具登报遗失证明。30天后,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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