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男性身长162cm+,女性身长162cm+。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事委员会《征兵工作条例》
第二条 征集新兵,是加强建设、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和各级军事机关应当认真做好。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