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名称是:。本单位住所是:。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非财政补助】。本单位开办资金是:人民币X万元。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太原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
本单位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3、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变更和提交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对公示的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并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网站上向社会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事业单位法人在公示年度报告前,应当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报送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由举办单位出具确认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
4、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5、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6、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7、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8、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
9、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10、无正当理由不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
11、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和故意损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12、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13、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
14、其它应遵守的事项。
本承诺书对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作为事业单位资料存档,并用于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建设(试行)相关依据。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举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