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5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陈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免去赵女士董事会秘书的职务。
本次会议召开 6 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5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98,74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98.74%,会议由李方瑞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该任命董事会秘书陈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辞任董事会秘书赵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0.00%。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赵女士在公司同时担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了能够更加专注于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因此向公司申请提出辞去董事会秘书的职务。根据经营发展和公司治理的需要,董事长李方瑞提名陈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陈先生具体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事务管理、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事宜,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将对公司的经营及资本市场的运作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对公司信息披露联系方式的影响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咨询,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联系方式变更如下:联系电话:
邮箱:
除上述联系方式变更外,公司其他信息披露方式不变。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海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青海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xx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