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 同意接收同志(身份证号: )自 年 月 日起正式在我单位从事 岗位会计工作。 请协助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续。
接收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办 理 指 南
1、会计工作岗位名称应按如下规范填写: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
(2)出纳岗位;
(3)稽核岗位;
(4)资本、基金核算岗位;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
(6)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
(8)总账岗位;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2、申请调出人员携带本函、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签发机关办理调出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