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制作安装工程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 项目 制作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 二、
工程地点: 。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金额。
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金额 元,(大写): 整。具体合同结算金
1. 合同单价及总价已包含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卸货、安装所要发生的一切费
用。本合同单价为闭口合同单价,包括且不限于材料价格、税金、运输费、仓储费、制做加工费、施工安装费、管理费、合同期内物价上涨的差价、知识产权、利润、维修费, 以及相应的包装、检验费用,并包括所有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费用。除甲方书面文件要求的变更所引起的造价增减以及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可以调整的费用外,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其他费用的请求。 2. 相关的预埋件费用、油漆、热镀锌钢管、配件、螺栓、螺丝、模具费用、维修保
养费已包含于合同单价内。详见合同附件技术要求及图纸。
三、
工期:
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为 年 月日。乙方于此时间内完成
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完工日期为通过甲方验收日期,以甲方签署的完工验
1
收表为准。工期延误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超过合同工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1,000元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及甲方代表人书面签字盖章同意顺延的情形除外。[注: 我们理解此合同项下不存在指定分包的情况, 请公司
确认。]
四、
质量要求:
1. 甲方可根据自身需要不时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整体外观、观感、质量、使用效果
2.3.五、
1.2.3.六、
1.2.3.七、
1.2.3.
等相关要求。乙方应保证整体外观、观感、质量、使用效果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工地封样样品要求及甲方正常要求,否则乙方除按照本合同承担执违约责任外还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自行替换、调整直至甲方满意。
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利用该工程或其知识产权等任何部分。 详细技术要求见合同附件《技术要求及图纸》。 甲方代表
本合同协议条款和条件中的 “甲方”一词应指。 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委托或授权予其他单位或人士负责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权力
及责任,乙方不得有异议。
甲方代表为 张帆 先生。在本合同范围内,涉及到工期延长、费用增加、质量
标准变化的所有指示、指令、信函、联系单、变更单等文件、资料须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确认为有效。
乙方代表
经甲方同意,乙方任命 先生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并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取得联系的情况下,乙方可采取保护货物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此后的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代表不可易人,如需更换,乙方须提出正常理由,
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直至甲方满意。如未经甲方许可更换,视为乙方违约。
工程保修期:
本合同的工程保修期为 2 年,自甲、乙双方在竣工验收单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 在工程保修期内所发生的保修等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单价及总价内。 在工程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损坏所产生的一切维修材料、人工及相关费用等均由
2
乙方所完成的工程的所有权及全部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
八、
1. 2. 3. 4. 5. 九、
1. 2. 3. 4. 5.
乙方负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或物业)通知后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更换或维修,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更换或维修,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完成维修更换,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应予支付。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供货及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后十四个日历天内,甲方支
付合同金额的70%。
竣工移交并进行合同结算,合同结算完成并由乙方提交质量保证书、相关质量检
测证明文件后,甲方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9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金额的5%。
工程保修期满二年,且乙方提供的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进
行免费更换,直至达到合同要求,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发出书面工程保修期结束证明后14天内,支付工程结算价的5%。甲方在支付完毕该笔工程结算价的5%后,不再承担向乙方的任何其他付款义务。
乙方提交付款申请书是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每笔款项的前提,如乙方未提交相应的
付款申请书而导致甲方未付款或付款推迟,由乙方承担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任何款项的付款支付期限是指达到付款条件且甲方收到乙方付款
申请书并经甲方确认后起算,至甲方发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或银行划账发出之日。
违约责任
除经甲方代表认可的发生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外,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约
定之时间完成工作,每延期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价1%作为违约金。如果延误工期超过10天,除执行本合同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承担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除合同协议终止以外,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合同,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违约方,方可
终止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工期拖延的,相应顺
延工期。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外(甲方已签收验收的货物部分定金除外),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乙方应对图纸设计、产品制造、运输、施工安装上的任何错误和质量问题承担责任,除自行替换、调整直至甲方满意外,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如甲方接受这种缺陷或错误,并不能免除乙方责任,除该部分有质量缺陷或错误的货物按照市场同等质量和技术参数的价格(须由甲方认定)的70%结算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本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本合同所谓“不可抗力因素”,是指受影响方所不能合理预见、不能控制及不能
克服的,并直接妨碍或阻止本合同适当履行的以下事件:(1)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流行病全面爆发等重大自然灾害;(2)内乱、入侵、战争、战争威胁或准备、恐怖活动等重大社会现象。
纠纷解决
当双方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五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
双方於 年 月 日 签署於中国 市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电话: 传真: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广告主或广告代理商名称(甲方):_________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甲乙委托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发布第_________期共_________期广告,出版日期每月_________日。
2、广告发布媒介为《_________》杂志。
3、甲方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必须通过乙方的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4、广告样稿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5、广告单价_________元,设计费_________元,加急费_________元,其它费用_________元,扣除优惠_________元,扣除代理费_________元,刊出次数_________,总计_________元。
6、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广告发布费付给乙方,付款方式_________。
7、广告客户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2)对广告中注明认证,专利,获奖,鉴定,注册商标等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对注册统计数据,调查结果等应表明出处并提供相应证明;
(3)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及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8、甲方提供广告资料
(1)广告内容和表达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广告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出版物的标准规定。
(2)提交软片的客户,务请在出片前将设计稿件传真或寄至乙方,经审核通过后再出片。定稿后,请打印一份彩样,并同该广告光盘及软件一起于截稿日前寄送乙方。
(3)需要乙方代为制作广告的广告客户,请将广告稿于截稿日前寄(送)至乙方。
(4)除已注册商标外一律使用简化字。
广告制作合同 ·小区广告合同 ·电梯广告租赁合同 ·广告刊登合同
(5)广告截稿日为预刊期前_________天。
9、交付广告费用
(1)广告收费见本合同附件(版面价格)。
(2)本刊实行广告费预付制度,广告费须在广告截稿日之前寄(汇)至乙方指定帐号。
(3)广告代理费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定作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二、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元/m2 备注
1 钢质防火门 甲级
2 乙级
3 丙级
合计:(樘)㎡×元/㎡=元。
114樘/363.06㎡
金额(大写): (不含税)
注:防火门:框板1.2mm、扇板0.8mm,内填充珍珠岩模压板;表面处理为静电喷涂;颜色 ;门板为平板;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三、交货日期:根据现场进度交货。
四、交货地点:工地现场。
五、技术质量要求:
1、产品执行防火门国家标准GB12955-20xx。
2、产品保证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六、承包方式:
含运输及安装。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总货款的%,货物全部进场,再付总货款的'%,安装完毕再付总价的%,剩余%为质保,质保期结束结清。
八、售后服务承诺
1、该产品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质保十二个月。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过后,所有产品实行终身售后服务,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九、违约责任
1、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起诉。
十一、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广告牌加工安装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单立柱型广告塔11座
2、工程地点:分别位于吉林市区内江湾大桥南西侧;农林街一中对面的温德游园;松江北路的清源桥头西侧;沙河子广场;松江北路松江大桥西侧;北路与雾淞东路交汇处;深圳街吉林市民营科技园对面;长吉引线春光路口;华丹大街舒兰、榆树、哈尔滨出口;铁东龙山路铭山绿州生态园处;瑗大路红旗检查站青春饭店附近。
二、工程内容:
1、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大型单立柱广告塔施工图施工,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施工图。委托加工数量为11座。
2、乙方负责广告塔钢结构和配件加工及钢结构和配件运输、安装。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两套(含钢结构及基础施工图)。
三、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单立柱型广告塔11座;
2、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工程决算按双方约定的综合单价经甲方(成本部、工程部)签字认可(加盖公章)的实际完成工程量。
3、固定综合单价:两面的综合单价为8590元(大写:捌仟伍佰玖拾元)/吨 ;
4、工程量:双面四只,每只重量约29.918t;三面七只,每只重量约36.754t 。(每只重量按暂定量计算,决算时按竣工图按实计算);
5、工程总价: 暂定为(小写)31350.00元;(大写)叁佰壹拾叁万伍仟零捌拾玖元整。
6、本合同总价按固定综合单价乘以钢结构重量(吨)计算得出,决算时按实际钢结构重量(吨)调整。土方混凝土基础造价已包含在以钢结构重量计算的综合单价里,不再予以单独计价。
7、安装结束后,乙方须详细上报甲方项目部相关工程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决算。
8、实际制作安装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做法、数量(须有书面说明,成本部、工程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为有效),相应的价格按包干价进行调整。
9、本项目由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加工广告塔钢结构及基础施工。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定金;
2、安装工程量完成一半时;甲方支付完成部分造价的30%; 3、安装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
4、工程决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决算审计总价的95%,余款保修期满十日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无质量问题付清。 5、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工期要求:工程总期限为 40天,其中加工10天,运输5天,安装25天具体施工进度详见附表。
六、质量要求及验标准
1、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钢结构配件安装完工后,甲方验收合格日期即为保修期开始 ,竣工验收合格以甲方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2、本合同附广告塔验收标准,该标准依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48:20xx、吉林省工程建设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xx。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广告塔(牌)的前期审批,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以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 2、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3、原材料堆放场地如为有偿占用,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负责其费用;材料存放期间由乙方负责看管,如因看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与甲方无关。
4、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5、甲方应按本合同及时拔付工程款项。如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
6、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拔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广告塔(牌)结构安全性。广告牌设计荷载1风荷载10米处0.45KN/m2(吉林市)。广告塔质保期为2年,在质保期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经检验属于配件质量或设计问题,由乙方负责其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如因安装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广告牌使用过程中,如确系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塔损坏,由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1%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5、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6、质保期内,乙方不能按照标准进行维修维护或保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直至保修质量合格。
八、 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广告牌的质保期为2年,自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在质保期内,如乙方提供的广告牌出现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或初次画面在2年内有脱落之情形的,则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应指派工作人员至现场进行维修。如乙方未能在上述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的,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单位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乙方除应承担甲方自行维修的维修费用外,还应向甲方给付相应的违约金,具体金额为甲方实际支付的维修费用。对于乙方应负担的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质保金中直接予以扣除。
在质保期内,乙方承诺每年为甲方进行免费例行维修保养一次,乙方的上述维修保养工作应以甲方出具的书面的维修保养证明为准。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则乙方应按30000元/次的标准向甲方给付违约金。
2、质保期满后,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乙方应当只收取成本费用。
九、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提供的广告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或与其提供的样品不符,则乙方应免费负责更换或者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如乙方出现上述违约情形,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暂定总价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支付了违约金后,仍不能弥补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广告牌或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工作,则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1%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将其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为本合同总价款的30%,如乙方在承担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后,仍不能弥补其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则乙方还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其他:
1、乙方指定 为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事项(包括制图、安装、维护保养、保修所有相关事项)的指定联络人。在本合同范围内指定联络人的亲笔签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乙方指定联络人的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该变更不产生法律效力。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出具的全部书面文件均应由甲方工程部、成本中心共同会签方能发生法律效力。
2、本合同相关通知须以挂号信方式寄出。一方有证据证明该通知已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寄出的,则经过合理的邮递期限后视为合同他方已收到该通知。通讯地址的变更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他方,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交甲方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合同书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揽中国石油联合生产指挥中心基地停车场车库及户外导视系统标牌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制作内容及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制作安装符合甲方要求的标识、标牌;
1.2具体规格、数量与边框材质详见附件一《停车场车库及户外导视系统标牌制作内容及报价单》所确定内容;
1.3乙方在制作安装的标识标牌必须保证质量,保修期为三年(因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产品的损坏,外物影响损坏、则不在保修范围内)。乙方在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处理完毕;
1.4安装地点为:乌鲁木齐市;
二、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2.1本项目制作、安装及维护总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
2.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本合同的全额,甲方须在收到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_______ 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元);
2.3乙方制作完成甲方验收成品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________项目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整(¥________ 元);
2.4安装完成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 10 项目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元)。
2.5甲方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向乙方付款。
三、项目制作安装期限
3.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五天内完成合同所定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3.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四、双方权利义务
4.1.1办理标识标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4.1.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安装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参考;
4.1.3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1.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4.1.5甲方协调好乙方在安装过程中的现场一切事宜,不得造成乙方产生窝工和停工的损失。如情节严重,乙方有权利向乙方索要误工费;
4.1.6乙方在制作、安装及维护过程中,如发生工作人员受伤、伤病等任何安全问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2.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4.2.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沟通,并与甲方协商修改方案;
4.2.3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制作质量,应确保向甲方提供的制作物符合规定的品质,接受甲方的意见和建议;4.2.4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完成有关工作;
4.2.5由于乙方制作安装错误产生的问题,乙方有责任在设计制作上进行修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付款方式执行时,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5.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制作、安装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5.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返工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于制作及安装质量问题所致的一切后果;
5.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5.5如属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所定项,乙方须根据实际情况赔付甲方损失费用;
5.6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甲方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五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2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在补充条款中进行说明或签订补充协议。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七、其他条款
7.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7.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管辖;
7.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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