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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协议(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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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协议

  一、前言

  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以下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np电话系统的正式用户。

  二、服务简介

  np电话是_________公司提供的语音通信服务项目。本软件产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及国际版权条约和其他知识产权法及条约的保护。用户获得本软件产品的使用权。_________公司是该项业务的全权代理,并负对用户的全方位服务。同时,用户必须:

  1.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2.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等。用户须开机、在线,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关于用户个人资料

  用户必须提供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允许np电话服务系统不定时向您的邮箱或语音信箱发送信息。同时,我们承诺不对外公开用户的姓名、邮件地址、电子邮箱、帐号和电话号码。除非:

  1.用户授权通过np电话服务系统及网站透露这些信息。

  2.相应的法律要求及程序要求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四、关于帐户安全

  用户的个人np电话号码、密码只供用户本人使用,用户对np电话号码、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因密码被盗或泄露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您本人承担。

  五、关于隐私制度

  np电话服务提供发话人与受话人之间的私人语音或语音信件的传送。语音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我们绝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语音或语音信件内容,除非有法律许可及国家有关、安全部门等要求。

  六、关于承担风险和有限责任

  1.用户对使用语音服务个人承担责任。用户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用户负责。

  2.由于互联网的网络状况、计算机操作系统、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其他任何技术、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及相关的硬件原因造成np电话不能正常使用或通话质量问题,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不可抗拒力而造成np电话普遍不能使用的,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拒力包括但不仅限于:地震、洪水、战争、军事行动、自然灾害、法律或等不可抗拒的事件。

  七、关于用户管理

  用户不得利用np电话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

  1.用户须承诺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语言及信息资料。

  2.使用np电话服务不作非法用途。用户不能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信息;不能传输涉及的信息;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信息。

  3.用户不得删除本软件及其他副本上一切关于版权的信息,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如反汇编、反编译等。

  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我们将作出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

  八、关于用户np号码使用和资费:

  1.np电话号码由服务器序号和用户号组成。可在网上完成注册,亦可有np电话销售商协助完成注册。资费按铁-通ip电话资费标准执行。

  2.用户可以通过个人信息查询获取通话的相关信息。我们免费向客户提供话费详细清单查询。

  3.pctophone功能为国内互联网用户提供服务。

  九、关于业务注销和终止服务:

  np电话用户注册成功使用期满后,如果没有续费,该np号码将被停止使用,责任由用户承担。系统将保留该号码三个月,在此期间如不续费,系统自动将该号码收回。

  十、关于号码转让

  所有用户np电话号码都可自由转让他人,但必须由出让方将用户信息中必须填写的关键信息部分改成被转让方的信息,并经e-mail方式确认后,再转交出其使用的密码,方可视为转让完成。转让过程造成的用户纠纷,责任由用户个人承担。

  十一、关于通告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用户登记邮箱、电话传送。也可以通过np电话有关服务网站公布。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都会以此形式进行。

  十二、关于法律

  np电话语音及语音邮件服务条款与国家法律一致,如发生服务条款与法律条款有相抵触的内容,以法律条款为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

  如果用户完全同意并接受所有条款,就可以开始申请成为np电话用户。如果用户下载并安装了np软件,表明已经接受了本协议。

服务协议

  甲方(被委托方):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为搞好厂区的物业管理,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进驻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进驻企业大楼的供水、供电和电梯服务,以及提供治安保卫、环卫清扫、绿化管理等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应积极协助,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电要求

  1、用电类别:________;用水容量:________;用电容量:________;用表直供:________;用甲方配电房直供。

  2、每月水费、排污费按 市规定工业用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计取;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________元/度(大写:________);每月初日抄表,日收费。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做准备。

  4、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三、计量办法

  1、乙方专线始端应配置电度表,每月按表计费,并分摊部分公用电费用;如中小企业合用一个电表、水表时,则按电表、水表的实用数进行各户分摊,分摊比例按各户使用情况,水管直径等情况议定。

  2、根据________市供电局有关规定,实行基本电价________元/度,基本水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的底价为准。

  3、乙方接到甲方《缴费通知》后,如对耗电量或费用有疑问时,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咨询、核对,逾期被视为认可。

  4、甲方向乙方发出《缴费通知》(含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租房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后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应缴纳费用,如电话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滞纳金 %,每月 日前仍不结清欠款的,则停止水、电供给。

  四、物件设施管理

  1、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的物件、设备、设施(如门窗、配电柜、厕所、空调、电梯)应完好无损。

  2、乙方要加强员工管理教育,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卫生条例,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停放车辆,违法乱纪者将处以 元(大写:________)罚款。

  3、甲、乙双方都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甲方负责门卫治安,乙方负责内部保安工作。甲、乙双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电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运行的客货梯,其维修、大修、保养费用和电费,由乙方或使用电梯单位共同承担。

  2、原则上由甲方指派专业人员操作电梯,也可由乙方指派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梯,并且负责保养电梯、打扫电梯内卫生。

  3、若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检修,其维(检)修费或更换零件费等开支,由乙方支付。

  4、电梯为客货两用,不能超重,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的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六、收费项目及金额

  1、电梯使用费用:________元/平方米/月(大写________)。

  厂区物业服务协议(2)

  发布时间:20__-06-24浏览:112次

  2、物业管理费用:________元/平方米/月(大写:________)(含市政设施、公用维修、环卫、公共卫生、绿化及治安等费用)。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以下第 种措施(只能选择一种):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起诉。

  八、其他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所签 租赁合同之附件,与该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服务协议

  甲方(养老服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包括但不限于入住老人的法定赡养义务人、其他亲属、原单位或其他自愿担任入住老人担保人的单位或个人)

  丙方为个人的,填写: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与乙方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为单位的,填写: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是依法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

  2、乙方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开办的 ____________________ (养老服务机构名称),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丙方同意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付款义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期限延长,则保证责任期限相应延长;

  4、乙方指定丙方在紧急情况下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对此表示同意。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北京市老年益保障条例》等法律规定、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条件及程序

  1、入住条件:乙方无精神病、无传染性疾病。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丙方共同签字的《健康状况陈述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 。该陈述书应包括乙方既往病史情况、目前是否患有疾病、心理和精神状况、自理能力等内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一个月内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精神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 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该体检报告作为本合同附件 4 ,由甲方作为乙方入院的健康档案进行保管。

  (3)自理能力测评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健康状况陈述书》、《体检报告》及对乙方的身体状况进行综合测评,确定乙方为 (在以下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①生活自理的老人 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

  乙方对上述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测评结果表示认可。

  (4)填写《入住登记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5 )。

  第二条服务地点及服务设施

  1、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地点为:北京市 ____________________ (明确到养老院的具体门牌号)。

  2、乙方选择入住的房间类型为 (在以下几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① 单间②双人间③三人间④多人间(四人以上,含四人)

  3、乙方选择的具体房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基于正当理由要求调整房间的,不涉及房间类型变化的,甲方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应尽量满足。涉及房间类别变化,由此增加费用负担的,还应由乙方、丙方书面确认是否调整。

  4、甲方提供的服务设施包括房间内设施及公共设施,具体明细见本合同附件 6 房间设施设备表、附件7公共设施设备表。

  第三条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

  1、甲方按照民政部和北京市的规范要求,可以提供个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护、环境卫生等服务。具体服务范围作为本合同附件 8 。

  2、根据乙方实际情况,三方同意乙方选择的服务项目见本合同附件 9 。

  3、乙方如选择其他服务项目,或因乙方的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

  更服务项目,由三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确定。

  4、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北京市的要求,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或地方规范有强制要求的,按照强制标准执行。本合同另有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条 体检

  甲方每年组织乙方进行 次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乙方。体检费用由乙方负担,丙方负连带责任。

  如果经体检,医生建议乙方做特殊检查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安排针对乙方的特殊检查,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乙方应配合甲方安排的体检。

  第五条 收费

  1、 养老服务费用

  (1)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见本合同附件 11 。

  (2)根据本合同第三条乙方所选择的服务项目,乙方入住养老院的养老服务费标准为每月 元,计每年 元。该费用包括 、 、 、 费(根据服务项目列举每个项目的收费)。

  (3)如根据第三条第3项乙方接受了其他项目的服务,甲方应根据本条公布的收费标准或根据达成的补充合同收取费用。对此,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个人费用明细表》,乙方应签字确认其在甲方接受服务的费用明细,如有异议,可在收到《个人费用明细表》后7日内提出,甲方应作出书面说明。

  (4)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5)上述养老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为 ____________________ 。

  2、押金(如甲方不要求,则无需填写):

  押金分为入住押金和医疗备用金两部分。

  (1)乙方应于签约时交纳相当于 个月养老服务费的费用计

  元作为入住押金,用于支付延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

  (2)乙方应于签约之日向甲方支付医疗备用金____________________ 元,用于乙方突发急病和意外伤害的救治、交付给医院的押金及支付相关费用。

  (3)合同期限内押金不足 ____________________ 元,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补足。

  (4)入住押金和医疗备用金不计利息(若计息则注明计息标准),甲方不得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扣除相关费用后应于合同终止的同时返还乙方。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3)在征询乙方的意见后,制订、修改管理制度;

  (4)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权根据乙方所需服务项目的变化情况调整乙方入住的房间;

  (5)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在通知丙方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

  2、甲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养老服务;

  (2)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设施,确保养老服务场所、设施符合行业标准规定和正常运行;

  (3)按照规定配备符合比例要求的有资质的各类服务人员提供养老服务;

  (4)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

  (5)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满足乙方调整居住房间的要求;

  (6)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通知丙方或其他约定的联系人;

  (7)为乙方建立个人档案,将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归入其中,完整保存。除向乙方、丙方和其他有权部门(、、、养老服务行业主管机关因办案、监督、检查需要)提供查阅、允许复制外,不得对外透露;

  (8)允许丙方及经乙方许可的亲属和其他人员探视乙方并提供方便;

  (9)在乙方无力支付养老服务费用、丙方不能及时承担担保责任时,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10)接受乙方和丙方对甲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务标准的养老服务;

  (2)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3)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的个人档案;

  (4)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对未经专业培训或具有资质的服务人员配备比例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甲方改正或者更换;

  (5)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调整房间,甲方应尽量满足;

  (6)有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和权利;

  (7)在入住期间依法享有人身自由;

  (8)享有隐私权,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9)有权提前十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0)在突发急病、意外伤害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及时医疗救助。

  2、乙方的义务

  (1)入住前要根据本合同要求的内容如实向甲方反映本人的基本情况,如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等;

  (2)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

  (3)与其他入住老人和谐相处;

  (4)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5)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养老服务费。对偶发性费用如治疗、急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第 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对乙方的身体健康和享受服务的情况等有知情权;

  (2)有权查阅复制乙方在甲方的档案资料;

  (3)遇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发生走失、身体健康状况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第一时间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4)对乙方有探视权;

  (5)经乙方同意,在乙方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代理乙方向甲方主张权利。

  2、丙方的义务

  (1)入住前如实向甲方陈述其所知悉、本合同所要求的乙方的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等基本情况;

  (2)应经常与乙方进行沟通,保持联络,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至少每月探视乙方 次,因故长期不能来探视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3)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4)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或善后事宜;

  (5)按照本合同约定,丙方自愿就乙方入住甲方期间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特别约定

  1、出现疾病或事故等紧急事件的处理

  (1)如乙方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同时尽自身所能立即采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时联系120或999急救车辆;如需到医疗机构急救,甲方应派人陪同。如遇丙方不来医院处理的,甲方无手术签字权,甲方对乙方在医院期间的治疗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丙方不来医院,甲方应尽早与本合同确定的其他联系人取得联系,通报情况。

  (2)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负担,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务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去世,甲方应及时与丙方取得联系,丙方负责善后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负责办理死亡证明,负责与殡仪馆联系的,丙方应向甲方交纳善后服务费 元。

  (3)发生本款约定的情况,如甲方自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仍无法与丙方取得联系,或者虽然取得联系但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仍不来协同处理相关事宜的,乙方、丙方在此授权甲方本着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进行善后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与丙方联系中断

  (1)因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丙方及时联系,此种情况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如果联系中断的情形持续两个月,甲方与乙方协商后,有权重新确定联系人,但不免除丙方应承担的义务。

  (2)如果在丙方联系中断的情况下出现丙方应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则甲方有权起诉丙方,丙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拖欠的养老服务费、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用、甲方聘请律师实际支付的律师费及为挽回损失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4、特殊情形责任的负担

  (1)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听甲方劝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务,食用在外自购食品或探视亲友送来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遇上述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自身身体原因患病的,甲方应在所提供服务和自身能力的范围内积极救治,但对乙方患病或乙方因疾病导致去世所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伤害,后果由乙、丙方承担。

  5、本合同关于乙、丙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免除对乙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其他人员的法定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

  2、合同的解除

  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过错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没有按约定提供服务,应相应降低收费标准;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3、甲方具有资质的服务人员的配备比例不符合规定或提供的服务不合格,经乙方或丙方提出,甲方不及时更换或改进服务达到合格的,乙方或经乙方书面授权后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减少不合格服务部分的收费,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及时通知乙丙方,本合同自动解除,各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甲方、丙方应积极协调,根据乙方的意愿选择按下列方式妥善安置乙方:协助将乙方转至其他养老机构或送回乙方或丙方住所。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经协商,确定本合同期限为 年(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的处理

  1、合同期满前30天,乙方可申请续订合同。

  2、如果乙方在合同期满前不提出续订合同的申请,乙方应于合同到期日办理出院手续,搬离甲方,并结清所有费用。

  第十五条 通知

  在本合同中所标明的甲方、乙方和丙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应及时通知其他各方当事人。

  第十六条 纠纷的解决方式及管辖

  因本合同引发的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管辖。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1、 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2、 乙方、丙方(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丙方是单位的提交加盖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3、 乙方及丙方签字的对乙方《健康状况陈述书》及《入住登记表》

  4、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时间在一个月以内)。

  5、 《入住登记表》

  6、 房间设施设备表

  7、 公共设施设备表

  第十 未尽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将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九条 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或者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 双方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设计合理纳税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税务事宜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而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3.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六、甲方遇有紧急税务事宜,可随时与税务顾问联系处理,关有责任向税务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审计报告》、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合同争议与解决 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一致时指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税务效力。本合同规定内容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规定及行业惯例执行。

  甲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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