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牌发布合同样本
甲方: 家家乐橱柜
乙方: 长治市绘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广告牌租赁发布广告事项,在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下,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位于 位置的朝 方向广告牌。此广告牌规格为 11m4m ,面积 44 ㎡。制作材料:钢骨架、面贴彩钢瓦。
广告画面:370dpi高精度电脑喷画。灯布喷绘清晰、颜色均匀无色差(至少保证一年不褪色);画面拼接处平整、对齐,没有明显的画面拼接痕迹。
2、广告牌租赁期为 半 年,日期从 20xx 年 3 月 1 日 至 20xx 年 8 月 31 日。
3、此广告牌租赁费用总计 5000 元,大写: 伍仟 元,费用支付方式为 一次性付清 。
4、甲方租赁乙方广告牌期间, 乙 方负责广告牌画面的喷绘和制作安装。
5、由于天气或人为原因造成甲方广告画面失真或损坏等,甲方更换画面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 承担。
6、甲方租赁此广告牌及广告位置期间,甲方所发布的一切广告所需批文及其相关缴纳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该项费用,甲方不负责。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7、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保证:甲方在此广告牌租赁期限内,甲方对广告位置及广告牌拥有完全的使用权。
8、在合同执行期间此广告牌如因原因的拆除,则乙方根据甲方使用时间和制作成本,退赔甲方的剩余费用。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甲方应及时修复。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合同期满的前一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9、在广告牌租赁期间,如广告牌相关结构由于乙方安装不当,掉落而带来安全隐患或人身伤害等事故,则乙方承担完全责任,负责支付此项事故所有费用,如甲方发现广告牌出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乙方。
10、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协议解决为优先渠道,合同附件及样稿构成合同执行一部分,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无法解决,那么合同争议 诉讼仲裁委员会,确实无法达成共识可上诉当地裁决。
1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由双方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事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牌发布合同样本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位于 公交站台广告牌发布甲方形象广告等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发布地点:
二、广告媒介:
1、公交站台广告牌规格:
2、数量: 个
3、价格: 元/个
4、总计金额: 万/年
5、工艺要求:广告材料采用户外喷画布。
6、照明时间:
每年11月22日—5月20日亮灯时间为18:00—22:00每年5月21日—11月21日亮灯时间为19:00—23:00因不可抗力或电力供应部门非正常供电等非乙方所造成的停电除外。
三、广告发布时间:
广告发布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
四、本合同约定金额
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含税。此费用包含租用站台、一次的广告画面制作费、安装、广告发布期间的报批报建及审批费、维护费、路政管理费、照明电费等。
五、付款方式
签定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保证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及相关法规及规章规定,承担广告画面内容及文字的真实性的法律责任。
2、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广告费。
3、负责提供广告报批所需资料。
4、本合同期满后优先续约权,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友好协商确定,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保留此广告位。
5、甲方须在合同签订后6日内提供确认的广告设计稿。
6、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验收工作。如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后三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予以修改,在甲方未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2、在甲方有效发布期限内,乙方不得与任何形式的客户直接签约发布本合同中的广告牌。
3、负责合同期内的广告的巡视、检查、保养和日常维修,确保广告能正常发布,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并于当天电话通知甲方。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广告牌、广告画面破坏、残缺(甲方制作画面除外)、不亮灯,则乙方应在知情之日起三天内免费为甲方修复完毕。
4、乙方负责由此广告牌引起的工伤事故及损害第三者的人身安全或财物受损和赔偿。
5、广告牌画面更换的所有制作、安装、发布报批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提供一次画面制作和安装,并且一年内免费提供一次画面制作和安装,甲方需要更换广告画面,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办理更换申报手续。甲方提供的有关合法申报资料齐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工商报批及画面更换。
八、违约责任
(一)、在公交站台广告牌发布期内,除以下因素外,任何一方均不得中途终止本发布合同的履行和违反相关的规定。否则,违约方须支付给守约方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1、不可抗力因素。
2、该公交站台的场地因市政规划需要,部门通知拆除或改造。
(二)、如发生第一款不可抗力事件至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应出具有关书面证明和现场照片实景照片送甲方,双方经协商同意,置换合适位置签订补充协议或广告费用按广告牌实际租用日期计算退还。
(三)、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0.05%的违约金。如甲方逾期十五天未付款,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该公交站台广告牌另行发布广告,甲方仍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违约金。
(四)、若甲方确认广告画面喷绘样稿及支付首期广告费后5天内,乙方不能完成广告发布(下雨、自然灾害天气除外),则每延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05%的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十五日期未完成广告发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回已付款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的违约金。由于或部门的原因造成广告发布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对于合同无法履行的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相应的广告发布费。
九、附则
1、对本合同中的价格及有关合作条款双方均有保密的义务。
2、甲方支付款项方式为银行转帐,如甲方支付方式为现金或现金支票时,必须向由乙方派出的具有收款授权书的收款授权人支付,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3、如咸宁市职能部门,需做公益广告征用公交站台广告牌,需乙方在10天内出具相关文件或通知告知甲方,甲方积极配合,每年时间不能超过45天。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发布期满之日止。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 章: 签 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户外广告牌发布合同样本
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广告有限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就本维修加固工程施工事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维修加固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户外广告牌维修加固。
(二)工程地点: 县政务中心楼顶。
(三)工程范围: 县政务中心楼顶正面广告牌,见维修加固施工图。
(4)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施工图的要求,本维修加固工程项目保证在201x年12月12日时间范围内能安全正常使用,不出现任何安全问题。
2、本工程图纸方案说明、按照国家规定的并按深化完善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验收。
(5)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为 年 月 日,竣工时间为 年 月 日。
(6)工程造价:
本合同造价为:(大写)陆千元整(人民币) 元。
(7)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指派张建华为甲方代表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为乙方办理结算。
3、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有专业维修加固的经验和资格。
2、指派为乙方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处理施工中的有关问题,遵守甲方的管理约定。
3、组织施工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拟全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4、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在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和安全责任。
5、乙方维修加固施工人员和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的人身意外伤害由乙方全权负责。
6、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管理条例及操作规程,对每个成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环境保护教育。
7、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
(一)本合同生效后,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一次性结清,乙方凭有效结算。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付款时间相应推迟。
4、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规范程序,杜绝责任事故发生。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包括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工程完工二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包括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事项,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图纸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每逾期一天按协议条款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六、其他约定:
(一)现场所有的变更均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约定一律无效。
(二)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被迫停工的;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而不能继续施工的;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户外广告牌发布合同样本
甲方:永州华昱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中亚家园1606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46--8365666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是经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而合法成立的企业。并拥有广告位合法使用权。
2、乙方是经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并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发布自有广告宣传等手续的许可。
甲乙双方在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及地方性法规之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充分协商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所属户外广告牌采取租赁使用的形式达成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
1、甲方将位于 地段户外广告牌,共计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甲方所属户外广告牌租赁总费用为人民币元/每年(人民币大写: )
2、付款方式:
①本合同双方盖章签订生效后,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整。
②乙方画面一发布,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___ _ 元整。 ③本合同满 月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整。
四、责任与权益
1、合同生效后,乙方在合作周期内可展开自主广告发布主体的唯一性,并不得与第三方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合作到期前三个月,双方是否续约,续约条件经双方协商决定,如不续约甲方在合作到期之日收回广告牌,乙方不再享有该资源广告牌租赁使用权。
2.广告发布期间,乙方负责合同期间发布的广告画面相关审批登记以及相关手续。未经相关管理部门同意,乙方发布广告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甲乙双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确保所发布的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取得相关广告发布审批证明。如因乙方提供的广告发布资料失实或涉及版权、商标权等问题而导致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相关审批报告及批文备案及时进行验收确认。
3、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及时向甲方支付广告租赁费。
4甲方应确保广告牌的正常运行。乙方需保证租赁期内广告画面的完整性,创造美好的视角效果。如因画面质量问题造成有关部门问责整改,乙方必须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
七、违约责任
l、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非因发生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事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提前终止履行合同义务,应赔偿年度一租赁费一倍的违约金。
八、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1、合同任何一方欲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必须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合同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执行。
2、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情况,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任何—方均不得中止、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或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由于一方(“违约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造成另一方(“守约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年度租赁费—倍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九、保密义务
1、本合同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接受方”)从对方(“披露方“)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共同创造且具有不可分割性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用户信息、技术秘密和(或)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
保密性。
2、接受方有义务对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接受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接受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为己方从事该业务的、确有知悉必要的负责人和雇员知悉,但同肘须指示该等负责人和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3、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接受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接受方应当在披露方提出合理主张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4、甲乙双方亦应对本合同的签订及内容承担保密责任。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履行。
5、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持续有效。
十、不可抗力
1、如由于战争、、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网络安全、网络无法覆盖、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导致甲方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十五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合同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
2、如因管理部门颁布、变更的法令、导致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不应视为甲方违约,双方应根据相关的法令、变更合同内容。
十一、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争议解决方式:将该争议提交永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永州市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4、未得到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5、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6、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合同。
7、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甲方:永州华昱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州湘永路支行
430004270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