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投放服务契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广告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广告牌安置之建筑物业主或有权管理者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建筑物屋顶设置广告牌事宜订定契约如下:
1.广告牌设置地点:规定于乙方建筑物屋顶前侧(靠近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广告牌须根据本合同所附图面设计的尺寸设置,其重量及结构须以不影响本建筑物的安全为原则。
2.甲方须支付乙方广告设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并以下列方式支付
A.本合同成立之时,先支付总费用的30%,计_________元整。
B.广告牌设置完成之日,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广告牌设置完成日),支付余额_________元整。
C.自第二年始,应于该年月日之前付清该年年设置费的金额。
3.有关广告牌的设置、维护、管理、拆除及拆除后建筑物设置部分的原状恢复等,一切费用与责任悉由甲方负担。
4.若有下列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撤除广告牌
A.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设置费;
B.广告牌因设置不牢固或其他意外事件致使广告牌设施发生危险时;
C.甲方一个月(,转载请保留此标记。)内未曾派人对该广告牌进行管理、维护。
5.按本合同的约定撤除广告牌是甲方的义务,若于甲方指定期限内未能完全拆除,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每日_________元整的违约金,直至拆除完毕之日为止。
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撤除广告牌,则乙方有权自行拆除广告牌,由此产生的一切拆除费用由甲方负担。
6.甲方必须保证其有权发布该广告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许可。如甲方广告发布手续不齐或广告发布违法被有关部门责令撤除撤除事乙方不退还已收的所有费用。
乙方必须保证其有权签定本合同,如乙方越权签定合同导致广告牌无法设置时乙方应退还所收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本合同有效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广告投放服务契约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在____网(____)上____类广告(广告类别说明见附件)投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权利义务
1.乙方在甲方网站(____网)首页放置____类广告(广告类别见附件),放置时间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乙方购买此服务应支付给甲方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在合同生效后三天内支付;
3.乙方投放的广告信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其真实健康性,并负其信息源责任;
4.乙方负责提供广告制作的文字内容及相应的制作要求;
5.甲方负责广告的技术制作;
6.甲方保证在乙方广告投放期间链接的有效性;
二、合同生效及废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协议事项完成双方认可后合同终止;传真件与合同正本一样有效;
三、付款方式
乙方通过银行电子汇款、银行转帐或其它方式付款(附款方式见网站)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广告投放服务契约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_____数码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双赢的原则共同建设_____数码系列产品的终端网络形象,共同打造“_____”数码行业一流品牌。
一、宗旨:合理利用有限资源,积极开拓无限商机。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给予1.5%的比例作为乙方的地方性广告形象和促销费用。
2.2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免费提供一定比例的广告宣传品。
2.3甲方免费提供“_____”的手册(光盘)予乙方,以作为乙方_______________地方性形象建设的统一资料。
2.4除本合同书规定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终端市场建设的情况作相应的和决策,并要求乙方严格遵守。
2.5甲方有权对地方性广告的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进行审核、审批及管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享有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费用的权利。
3.2乙方有义务垫付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制作和地方性促销活动的费用。
3.3乙方务必按甲方的手册(光盘)上统一的商标、颜色、图形制作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不得擅自更改。
3.4乙方务必对自己区域范围内的“_____”终端形象进行管理:
3.4.1制作给予二级代理商(经销商)的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务必保证展示时间达壹年以上。
3.4.2海报的展示时间务必达两个月以上。
3.4.3乙方不得将任何品牌的广告品布置在甲方的展柜或展架上,也不得将任何品牌的产品摆放在甲方的展示柜内(上)或展架上。
若有违反者,经甲方查实将重新审核对其广告宣传品的发放,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
3.4.4若乙方不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终端形象损坏,经甲方查实,将从其信誉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制作费用。
四、广告和促销费的申请
4.1乙方在制作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展示柜等)或做促销活动前,务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参见申请表),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后方可实施。
4.2乙方在提交申请促销活动申请表的同时,务必附带本次活动的效果预测报告,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4.3乙方在提交申请形象制作申请的同时,务必附带形象发布位置的相关平面图和周边的建筑物及街道。
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4.4乙方在提交申请广告媒体(如:电视台、报刊等)申请表的同时,务必出示电视台的相关收视率或出示报刊的发行量及覆盖率,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五、费用报销和相关依据
5.1乙方务必出示形象制作(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展柜等)的照片(照片背面须注明形象的发布地点、地址、负责人、电话、日期)和原件(开票单位为:深圳市北奥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5.2乙方务必出示促销活动现场的照片(照片背面须注明活动的地点、地址、负责人、电话、日期)和本次促销活动的总结报告、促销品样品及原件(开票单位为:_____实业有限公司)。
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_____数码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双赢的原则共同建设_____数码系列产品的终端网络形象,共同打造“_____”数码行业一流品牌。
一、宗旨:合理利用有限资源,积极开拓无限商机。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给予1.5%的比例作为乙方的地方性广告形象和促销费用。
2.2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免费提供一定比例的广告宣传品。
2.3甲方免费提供“_____”的手册(光盘)予乙方,以作为乙方_______________地方性形象建设的统一资料。
2.4除本合同书规定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终端市场建设的情况作相应的和决策,并要求乙方严格遵守。
2.5甲方有权对地方性广告的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进行审核、审批及管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享有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费用的权利。
3.2乙方有义务垫付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制作和地方性促销活动的费用。
3.3乙方务必按甲方的手册(光盘)上统一的商标、颜色、图形制作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不得擅自更改。
3.4乙方务必对自己区域范围内的“_____”终端形象进行管理:
3.4.1制作给予二级代理商(经销商)的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务必保证展示时间达壹年以上。
3.4.2海报的展示时间务必达两个月以上。
3.4.3乙方不得将任何品牌的广告品布置在甲方的展柜或展架上,也不得将任何品牌的产品摆放在甲方的展示柜内(上)或展架上。
若有违反者,经甲方查实将重新审核对其广告宣传品的发放,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
3.4.4若乙方不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终端形象损坏,经甲方查实,将从其信誉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制作费用。
四、广告和促销费的申请
4.1乙方在制作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展示柜等)或做促销活动前,务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参见申请表),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后方可实施。
4.2乙方在提交申请促销活动申请表的同时,务必附带本次活动的效果预测报告,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4.3乙方在提交申请形象制作申请的同时,务必附带形象发布位置的相关平面图和周边的建筑物及街道。
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4.4乙方在提交申请广告媒体(如:电视台、报刊等)申请表的同时,务必出示电视台的相关收视率或出示报刊的发行量及覆盖率,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五、费用报销和相关依据
5.1乙方务必出示形象制作(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展柜等)的照片(照片背面须注明形象的发布地点、地址、负责人、电话、日期)和原件(开票单位为:深圳市北奥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5.2乙方务必出示促销活动现场的照片(照片背面须注明活动的地点、地址、负责人、电话、日期)和本次促销活动的总结报告、促销品样品及原件(开票单位为:_____实业有限公司)。
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广告投放服务契约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_____数码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双赢的原则共同建设_____数码系列产品的终端网络形象,共同打造“_____”数码行业一流品牌。
一、宗旨:合理利用有限资源,积极开拓无限商机。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给予1.5%的比例作为乙方的地方性广告形象和促销费用。
2.4 除本合同书规定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终端市场建设的情况作相应的和决策,并要求乙方严格遵守。
2.5 甲方有权对地方性广告的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进行审核、审批及管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享有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费用的权利。
3.2 乙方有义务垫付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制作和地方性促销活动的费用。
3.3 乙方务必按甲方的VI手册(VI光盘)上统一的_____、颜色、图形制作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不得擅自更改。
3.4 乙方务必对自己区域范围内的“_____”终端形象进行管理:
3.4.1 制作给予二级代理商(经销商)的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务必保证展示时间达壹年以上。
3.4.2 海报的展示时间务必达两个月以上。
3.4.3 乙方不得将任何品牌的广告品布置在甲方的展柜或展架上,也不得将任何品牌的产品摆放在甲方的展示柜内(上)或展架上。若有违反者,经甲方查实将重新审核对其广告宣传品的发放,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
3.4.4 若乙方不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终端形象损坏,经甲方查实,将从其信誉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制作费用。
四、广告和促销费的申请
4.1 乙方在制作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展示柜等)或做促销活动前,务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参见申请表),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后方可实施。
4.2 乙方在提交申请促销活动申请表的同时,务必附带本次活动的效果预测报告,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4.3 乙方在提交申请形象制作申请的同时,务必附带形象发布位置的相关平面图和周边的建筑物及街道。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4.4 乙方在提交申请广告媒体(如:电视台、报刊等)申请表的同时,务必出示电视台的相关收视率或出示报刊的发行量及覆盖率,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五、费用报销和相关依据
5.1 乙方务必出示形象制作(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展柜等)的照片(照片背面须注明形象的发布地点、地址、负责人、电话、日期)和原件(开票单位为:深圳市XX公司)。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5.2 乙方务必出示促销活动现场的照片(照片背面须注明活动的地点、地址、负责人、电话、日期)和本次促销活动的总结报告、促销品样品及原件(开票单位为:_____实业有限公司)。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5.3 乙方务必出示与广告媒体(如:电视台、报社、广告公司)签定的合同、广告片、报刊的原稿及原件(开票单位为:_____实业有限公司)和总结报告。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六、费用报销的期限与方式
6.1 一个季度报销一次,第二季度第一个月的一至十日为结算日。
6.2 甲方用等额的货款冲抵乙方垫付的广告和促销活动费用。
七、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并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注:本广告投放合同仅针对_____数码产品,原VCD产品不计在内。
广告投放服务契约
甲方:______代表:______地址:______网址:_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银行帐号:______盖章:______日期:______
乙方:______代表:______地址:______网址:_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银行帐号:______盖章:______日期: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 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 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 合同付款说明:
1、 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 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 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 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 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 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 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时间: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