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墙作喷布广告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在兰州到中高路G30 广告牌事宜签订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广告内容、位置、规格等。
1.1甲方在兰州到中高路G30 有广告牌一块欲转让给乙方。
1.2甲方所建造的广告牌,长20米,宽8米,质量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标准的,如有质量或安全问题,甲方应负全责。同时具备完善的照明系统。
第二条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2.1 全部转让金为人民币 万元。在使用权内乙方不再承担有关租用土地等各项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解决与当地镇(村)部门有关协调事宜。
2.2于-06-01前,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金 万元,于-06-30前结清。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保证具有上述广告媒体酌合法发布权。
3.2甲方有按照本协议约定收款的权利,乙方可以但不必须于付款期前____日内通知乙方,要求乙方付款。
3.3甲方所转让的一块广告牌用地应是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所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并同意将本协议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广告牌及广告牌土地的使用权,
3.4乙方为尽快取得广告牌土地合法的使用权,愿意先支付转让金 万元由甲方到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土地用途审批手续。甲方应在签署协议____日内将土地用途审批手续交给乙方。
3.5甲方必须保证上述广告媒体________年内合法不会被相关部门拆除,否则退还所有转让费。以后如遇____市规划、拆迁、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对乙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须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不得拖延。
4.2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户外广告牌媒体的所有权及户外广告发布资格。
4.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约定媒体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4.4乙方应当及时维护发布本户外广告的相应设施,确保广告发布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广告内容发布的正常效果。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切实履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2如乙方延期付款,则每延付____日,即按合同年总佥额的5支付滞纳金;如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支付合同款,逾期支付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义务,并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5.3乙方在遵守上述合同约定时,甲方不得无故将广告媒体转让给
第三方,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中手写体(经双方均在此签章后)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墙作喷布广告租赁合同
甲 方:
乙 方:
1.乙方在路灯杆上安装广告不能造成灯杆损坏,如因广告造成灯杆脱漆、生锈等损坏,乙方必须修复灯杆或按修复造价赔偿。
2.合同期内,租赁物广告经营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因租赁物所获收益及广告牌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3.合同期内,禁止乙方随意更换约定的广告业务范围,禁止使用权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租用期间,甲方不提供电源。
5.国庆、春节等节庆期间,有安排需悬挂灯笼或对灯杆进行装饰,乙方须服从、配合,如需拆除广告牌,乙方须在限定的时间内拆除。对此,租赁期间不作延长、租赁费用不予补偿。
6.租用期间,如甲方因管理需要更换灯杆,更换后新灯杆在合同期内由乙方继续使用,因租赁物所获收益仍归乙方所有。
7.在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8、其他: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方执 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室内墙作喷布广告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租赁方(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设置广告牌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位置
甲方将 面积约平方米租赁给乙方设置广告牌。
二、租赁时间及费用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____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每年租金元整,年租金共计元整。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预付租金元整,广告牌安装完毕后一次性付清余下租金 元整。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应遵循“诚实互信,依法合作”的原则履约。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及时将场地提供给乙方,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本合同签订后,涉及到办理相关许可(公路、等)的,由乙方负责,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
4、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场地的使用权及广告位的正常制作、安装。租赁期间,如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变动,甲方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做好过渡手续。场地涉及相邻权的,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
5、乙方在制作、安装广告牌时必须确保安全。因广告牌的设置直接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按有关法规办理。
6、在租赁期内,甲方要协助乙方使广告牌免遭人为破坏,乙方在广告发布期内,确因甲方原因造成广告牌位受损及被人为破坏的,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7、本合同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在合同期内,如遇行为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需终止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合同期内所剩天数相应的合同款。乙方对外签订发布广告合同,应充分考虑与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乙方对外所签订的时间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租赁期间,否则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8、本合同期满,如甲、乙双方不能续约,乙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拆除广告牌。二十个工作日内不撤除的,甲方有权拆除该广告牌,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