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财政基本支出项目
项目资金:1831.07万元
项目执行时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二、项目基本情况
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财政基本支出项目拨款收入1831.07万元,其中:保财社〔20xx〕13号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拨款收入374.96万元;保财社预〔20xx〕2号2100202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奖金18.44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0202事业人员支出工资津补贴各项拨款收入828.98万元,保财社〔20xx〕63号2100202事业人员绩效奖励(按月发放部分)绩效工资92.18万元,保财社〔20xx〕59号2100202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339.47万元,保财社〔20xx〕176号2100202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7.3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0202追加社保科对口单位事业人员津贴17.40万元,保财社〔20xx〕262号2100202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补助2.46万元;保财社〔20xx〕80号2080801死亡抚恤社保科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20.11万元,保财社〔20xx〕127号2080801死亡抚恤离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19.80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110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67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1102追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0万元;保财社〔20xx〕13号2101103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56万元,保财社〔20xx〕214号2101103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4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xx年12月财政基本支出:1831.0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1306.22万元、在职职工养老金374.96万元、死亡抚恤39.9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金85.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30万元,无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财政基本支出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工资福利发放人数(事业编)233人次,供养离(退)休人员数92人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在财政资金及医院自行发展下医院得意有序正常的运行。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努力单位人员满意度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六、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xx年6月10日至6月18日,对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采用资料审查、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项目申报、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全过程的实施情况。评价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亳州市20xx年7月31日专题会议纪要(第83号),会议决定由市财政局负责,从20xx年起将市级中医专项经费由10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列入每年市级财政预算。市卫健委将该资金使用划分了6个项目,即:中医药岗位技能竞赛、示范中医馆建设、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谯城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青年名中医奖励、民间传统医术推广项目。
2.项目投入及执行情况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200万元,实际支出200万元,其中:中医药岗位技能竞赛项目10万元、示范中医馆建设项目资金110万元、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35万元、谯城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20万元、首届青年名中医奖励项目5万元、民间传统医术传承推广项目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年度总体目标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内涵和能力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走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融合发展之路,充分发挥中医药资源和“北华佗”的特色优势,全力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2.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中医药岗位技能竞赛、示范中医馆建设、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谯城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青年名中医奖励、民间传统医术传承推广等6个项目并全部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得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得以加强,人才培养有新的进展,中医药传承创新不断加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根据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亳财预〔20xx〕28号),对项目决策、实施、产出和效益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分析和评判,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依据。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和范围为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
(三)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四)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共设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13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五)评价方法和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资料审查、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等全过程情况。评价综合采用了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比较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对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评价。
本次评价按照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亳财预〔20xx〕28号)中的评价框架指标实施,评价指标详见本报告附件。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六)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由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为提高本次绩效评价的质量,对参与评价的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并在项目评价期间组织了多次讨论。
评价人员通过审查项目相关资料、向具办人员询问了解中医药专项经费设立的目的、意义及开展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价人员撰写评价报告,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总体结论
20xx年度,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项目安排财政资金200万元,年初计划的工作全部完成。举办了中医药岗位技能竞赛项目,全市共有7支代表队参赛,3家单位获集体奖,12人获个人奖项;装修改造薛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新建涡阳县高公镇卫生院、蒙城县白杨卫生院、利辛县大李集镇卫生院中医馆,上述项目均达到了《亳州市示范中医馆基本标准(试行)》。在第3批市名中医中,经所在单位推荐,市卫生健康委批准,建设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7个。谯城区举办了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班,在全区选拔200名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到安徽中医药大学进行为期7天的培训。评选了10名首届青年名中医,每人奖励0.5万元,用于进修、培训和学习用品购买。在全市选拔6名有声望、群众信任、传承明晰但尚未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的民间传统医术习用者,予以抢救性传承推广。每名民间传统医术习用者,配备2名拥有中医执业医师证书的青年中医师(35岁以下),作为传承人员。签订师徒关系协议书,建立师徒关系,轮流跟师学习。
(二)评价结果
经评价,20xx年度中医发展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指标(满分23分,实得23分)
1.项目申报管理(满分13分,评价得分13分)
(1)立项程序规范性(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
根据亳州市20xx年7月31日专题会议纪要(第83次),提出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会议决定由市财政局负责,从20xx年起将市级中医专项经费由10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列入每年市级财政预算。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市会议纪要制定了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奖补范围、项目目标、项目内容等。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2)项目申报符合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根据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亳州市20xx年中医药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亳卫〔20xx〕58号)文件,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会会议纪要(第17次),对专项资金分配作出了进一步的细分。经抽查核实,申报资料和条件符合相关申报要求。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3)遴选、审批程序规范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县区级主管部门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县区级卫生健康委初审的方式进行遴选、亳州市卫健委组成专家组评审的程序进行规范性审核,主管部门按照程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奖补资金到位率(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经亳州市财政局批准,20xx年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共200万元已列入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年初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奖补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20xx年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200万元于20xx年1月12日下达至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二)过程指标(满分17分,实得17分)
1.项目管理(满分10分,评价得分8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根据亳州市财政局和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亳州市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285号),该办法对部门职责、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与拨付、评价和监督作出了规定。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5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按照规定执行,按照程序拨付资金。经查询网站,公布了亳州市青年名中医项目的实施结果,对其他项目未进行公示。依据评分标准扣2分,得3分。
2.资金管理(满分7分,评价得分7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奖补资金按规定准确拨付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支付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的情况。依据评分标准得4分。
(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市级中医药专项经费执行情况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有关单位和个人做了绩效自评报告。
(三)产出指标(满分30分,实得30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根据亳州市卫健委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20xx年度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奖补200万元,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xx年8月25日将涡阳县中医工作室经费和青年名中医经费拨5.5万元拨付至涡阳县财政局。经调查,涡阳县中医院郭娟名中医工作室及涡阳县青年名中医邓书超补助经费合计5.5万元尚未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目标完成率=194.5/200=97.25%。依据评分标准扣3分,得12分。
2.完成及时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年初设定的时效指标为:当年12月份前完成财政资金拨付。实际完成情况为项目资金已全部完成拨付,得分15分。
(四)效果指标(满分30分,实得30分)
(1)实施效益(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通过项目实施,基层人员学习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了全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激励了民间中医的积极性,抢救了一批濒临失传的民间传统医术,使民间传统医术得到了一定的传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对200人进行了培训,开展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为所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示范中医馆建设项目和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为所在单位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中草药是天然药材,生产过程中最大限度的减少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促进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本次评价电话回访了10个服务对象,对奖补和培训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回答满意的人数/实际调查服务对象总数*100%=10/10*100%=100%。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五、存在问题
通过评价发现,20xx年度中医发展项目实施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奖补项目未公示,公布了亳州市青年名中医项目的实施结果,对其他项目未进行公示。
六、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建议对全部项目实施情况公示,做到项目实施前有公开,项目实施结果有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公开、公正、竞争的、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共收到20xx年-20xx年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558.67万元。其中:
1、20xx年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下达指标97.00万元,隆财预〔20xx〕5号文件。
2、20xx年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下达指标271.30万元,隆财教〔20xx〕4号文件。
3、20xx年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下达指标187.37万元,保财教〔20xx〕41号文件。
4、20xx年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云),下达指标3.00万元,保财教〔20xx〕193号文件。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各股室具体负责,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各项资金积极开展自评工作,认真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以上4笔资金共558.67万元,隆阳区财政局于20xx年下达指标。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下达指标97.00万元。已支付41.00万元。
20xx年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下达指标271.30万元。已支付13.57万元。
①区图书馆对外免费开放公厕建设补助资金9.98万元,用于农家书屋区图书馆公厕建设补助,该公厕已改造建设完成,并对外免费开放。
②瓦马乡安邦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0万元,已于20xx年5月拨付到瓦马乡。计划用于在安邦村建设停车场及公共厕所,目前已完成场地平整,停车场已投入使用,因项目总投资缺口较大,目前未全部完成建设。
③永昌街道甜子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0万元,已于20xx年10月拨付到永昌街道。
④兰城街道城南社区文化活动广场建设资金补助10万元,已于20xx年11月拨付到兰城街道。用于城南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目前已投入使用并免费开放。
⑤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费14.59万元,已于20xx年5月拨付用于文化旅游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收到拨款指标文件后,由文旅事业股根据工作需要做出了资金支出计划,报领导班子会研究后确定用款计划。补助区图书馆、各乡镇(街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先由相关乡镇(街道)报送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经业务股室审核并经班子会研究后予以拨付。为保障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时跟踪,资金使用过程中未超出计划范围,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所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下一步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跟踪问效,确保达到原定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良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财政相关要求,已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与工作执行进度紧密结合,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项目工作任务目标按时完成。
(二)支持到图书馆、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资金补助均达到实际的成效,项目建设社会效益良好,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肯定和好评。
(三)存在问题:本级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不足,各相关单位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没有形成合力。
(四)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把自评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用款滞后,其原因为:区级财政困难,财政拨款系统不能正常开放,计划实施的项目不能按时实施。
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对计划项目进行重新规划,能先期实施的及时启动。二是积极与财政协调,争取及时拨付相关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