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财政基本情况
(一)概况
全县有基层卫生机构12所(含磨西镇、燕子沟镇),乡镇卫生院10所,中心卫生院2所。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20xx年度我县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
(二)绩效总目标
12个卫生院基药实行零差率。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三)评价步骤及方法
我局局20xx年自行组织自评工作组,科用比较法、绩效逻辑分析法、因素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评价方法,开展20xx年基本药物补助自评工作。评价组收集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设计调查问卷,抽选实施地点实地查勘和开展受益群体问卷调查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结合单位实施方案,了解资金的基本情况,听取实施情况介绍;
2、现场调查,现场查看实施情况,核查资金收、支账目及会计凭证,检查决议、制度建设、公示等相关文件资料,抽查典型案件,为整个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收集基础数据,填制基础数据表;
3、引用绩效管理原理,对从决策、管理、绩效等方面,结合该的具体情况,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该受益群众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
5、对资金使用效益评分,分析、检验资金的使用是否实现绩效目标;
6、经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项目实施地点为泸定县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由泸定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选择其中5个作为本次评价点位。
(二)总体评价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意义深远。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不仅有利于优化医药资源配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所需,也有利于克服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社会健康公平;不仅有利于整顿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降低患者医药费用。
三、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
该的制定符合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xx〕88号)和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54号)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管理方案》,与我局的职能职责、部门规划密切相关,各项补助标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制定,与上级文件无冲突。
(二)效率性
我局及时的提交了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的议题,及时召开会议通过党组会进行了集体决议,并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管理方案》,所耗时间较少,管理效率高效,资金的下达后,及时的完成了资金的拨付。研究结果表明,在制度全面实施后,每张处方的平均药品种数下降;抗菌药物使用率降低,其中注射剂型和联合使用比例均下降;注射剂和激素使用率亦呈下降趋势;处方通用名使用率升高,不规范处方使用率下降。实施后,不合理用药情况明显改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合理用药水平明显提高。
(三)效益性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优化了医药资源配置、保障了群众基本用药所需,克服了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了社会健康公平;整顿了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了医药市场健康发展,引导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降低了患者医药费用。通过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综合满意度为96%。
(四)公平性
通过对抽查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各医疗机构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使用了基本药物,最大程度减少了患者药费支出,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五)可持续性
20xx年度我县基本药物制度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各乡镇卫生院补助按照20xx年度基药销售比例分配,其中海管局按照人口数拨付。村卫生室补助分配由所属乡镇卫生院依据村卫生室基药销售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泸定县卫生健康局下发《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管理方案》的文件要求执行,单位还建立了财务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报销管理制度、项目明细账等制度,对该的执行进行监控,能够充分的对该的持续运行起到保障作用。颁布至今,与国家、省、市调整同步一致;无其他影响效果的客观条件存在。受益对象对该具有持续需求。
(六)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的实施进度:全县1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完成质量:资金按照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四、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综合评分.90分。
五、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部分药品网上采购困难。药品采购平台显示中标,但配送企业无货可供。
2、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3、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和乡村医生老龄化严重。
(二)工作建议
1、加大对药品中标生产企业及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能及时按量配送到位,保证乡镇卫生院基本用药需求。
2、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性亏损补偿力度。
3、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鼓励医学人才进入乡村医生队伍。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浙农田发〔20xx〕2号)文件,临海市20xx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2.47万亩,节水灌任务为4900亩。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xx]74号)文件,下达补助资金1735.90万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农[20xx]26号)文件,下达补助资金(第二批)666.12万元(其中,第二批资金预算金额568.50万元,20xx年高效节水灌溉任务核减扣回资金15.20万元,20xx-20xx年资金清算金额112.82万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xx]57号)文件,下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5.84万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xx]16号)文件,下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575.60万元。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3756.92万元,其中预算补助资金2402.0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165.44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01.46万元(20xx年度需配套市级资金6900.00万元)。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下达资金用于20xx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18个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共计2.549347万亩。
二、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完成后有效提高了我市的耕地质量、推进“万家主体免费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经综合评定,临海市20xx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全部达成预期指标、效益指标基本完成预期指标、满意度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3756.92万元,其中预算补助资金2402.0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165.44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01.46万元(20xx年度需配套市级资金6900.00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到位,省级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市级补助资金到位6900.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3756.92万元,其中预算补助资金2402.0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165.44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01.46万元(20xx年度需配套市级资金6900.00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支付,省级资金支付745.03万元(其中,浙财农[20xx]16号文件575.60万元已全部支付,浙财农[20xx]57号文件5.84万元,于20xx年1月支付169.43万元,剩420.0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支付69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临海市20xx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支付严格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资金的支付由临海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科根据项目分管领导审核的付款凭证、合同、监理审核表、资金申请结算等相关资料申请临海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平台直接支付。项目资金的发放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xx年临海市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549347万亩,其中:临海市河头镇上湾等6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327.59亩)、临海市沿江镇兰道等7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527.77亩)、临海市涌泉镇延恩等5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942.69亩)、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前湾等5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788.19亩)、临海市上盘镇新城等4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22.21亩)、临海市大田街道白筑等9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17亩)、临海市桃渚镇高才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856.53亩)、临海市尤溪镇大左庄等8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52.30亩)、临海市白水洋镇白水洋等15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6.83亩)、临海市永丰镇桥下等4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947.45亩)、临海市小芝镇石桥等12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70.33亩)、临海市永丰镇大洋等5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60亩)、临海市桃渚镇岭前等8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782.09亩),临海市桃渚镇大顺等5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422.56亩),临海市白水洋镇前塘等7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__.66亩),临海市白水洋镇青山庄等5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93.76亩),临海市江南街道汇丰等5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825.31,亩),临海市括苍镇山头许等4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54.98亩)。
(2)质量指标
临海市20xx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验收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
临海市20xx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时效为20xx-20xx年。
(4)成本指标
临海市20xx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亩均补助为5396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直接受益农户数量为43711户。项目区年直接受益农业人口数为140651人。项目区直接受益农民年纯收入增加总额为730.71万元。
(2)生态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耕地质量逐步提升。通过商品有机肥推广和示范、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减少化肥使用186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68万亩次,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90%以上。通过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和绿肥种植还田等技术,完成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41.7万亩次,基本实现全覆盖。发布作物专用配方肥15个,完成测土化验533个点位,土壤化验数量2665项次),覆盖面积20.7万亩,主要农作物示范区化肥利用率达40%。根据详查结果对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区域进行种植利用现状调查与土壤农产品协同采样41个点位,完成2887亩安全利用区域农产品协同调查和种植现状航片图斑制作,实现安全利用率99.8%。
(3)可持续影响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区公众满意度达98%。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项目实施过程中,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范围区大,涉及行政村众多,规划设计时得反复村民沟通,消磨了大量时间,且在实施过程中有的村附带条件较多,有的希望道路宽些,有的对个别道路建设占用少量村民田地不能理解,造成处理上有一定难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受农耕季节的,时间上难保证,资金执行偏低。
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强化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项目管理,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项目早日完工、资金执行到位。
五、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xx年度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均安排了项目负责人进行跟踪监控,并根据项目预期进度和绩效目标预期完成情况,及时督促建设单位或部门进行修正,发现建设运行目标与绩效预期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监[20xx]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我市20xx年度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自评。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下达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四川省财政厅四川宣传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四川省体育局四川省文物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xx〕132号)下达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712.24万元。在资金安排使用上,由我局安排使用290.24万元,其余422万元均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使用。
二、综合评价结论
下达我县的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戏曲公益性演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公共数字化建设、流动文物展、城市智慧书房建设、全民阅读推广及社区书屋建设等项目,极大地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和一致好评,综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6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度,下达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我局安排使用290.24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按照资金下达通知文件精神执行使用,安排使用资金290.24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县文化馆文化活动经费50.81万元,县图书馆建设城市智慧书房15.93万元,县图书馆全民阅读推广及社区书屋建设经费30万元,县文物管理所流动文物展经费20万元,县文化馆戏曲公益性演出157.5万元,县文化馆公共数字化建设16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资金支付完全与预算相符。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戏曲公益性演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公共数字化建设、流动文物展、城市智慧书房建设、全民阅读推广及社区书屋建设等项目,让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充分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的基本需求。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计划建设项目7个,完成数量7个,完成率100%。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艺轻骑村村行”送文化下乡活动120余场,开展戏曲进校园、进机关、进乡镇、进村社等活动315场,举办“护佑天使放声高歌”主题歌咏会、宣汉县首届车厘子采摘节、罗盘顶冰雪节、薅草锣鼓赛歌会、余门拳展演等大型活动30余场,受益群众达90万人次。
(2)质量指标。戏曲公益演出、全民阅读系列活动、流动文物展览等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参与率≥90。
(3)时效指标。7个项目均在备案计划时间节点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4)成本指标。所有项目实施都严格控制成本,按相关服务标准完成,综合成本较低。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持项目全部属于公益性质,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送戏下乡、全面阅读等各项文化活动的开展间接带动农产品、土特产品销售和旅游经济收入预计超过300余万元。
(2)社会效益。有力地助推了我县公共文化的繁荣发展,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文化软实力。
(3)生态效益。极大地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传播正能量,引领社会主义新风尚。
(4)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我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李花节、冰雪节、薅草锣鼓赛歌会、余门拳展演等文化旅游节会已经成为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宣汉的整体文化形象、文化氛围动得到了明显提升,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现场走访,询问群众意见,随机电话回访,满意度回执表采集等方式开展了满意度指标测评,群众综合满意度达到100%。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县20xx年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专项经费投入不足,服务水平不高、质量不优,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各乡镇、村之间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不均衡,很多资源匮乏、人气萧条的农村群众受惠程度不高。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会议上公布、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建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覆盖范围,精准对接群众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