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资金:6.04万元
项目执行时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选树典型、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作为奖励金表彰优秀医疗卫生人员陈琰东。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财社〔20xx〕154号到账资金6.0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xx年12月支付合计6.04万元,其中:培训费支出0.58万元、专用材料费支出0.5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8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10万元,根据国发〔20xx〕5号文件要求,州市级、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不再有财政项目补助结转结余资金,已支定收。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奖励优秀医疗卫生人员1人陈琰东,完成目标值。项目周期1年,完成目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选树典型、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作为奖励金表彰优秀医疗卫生人员陈琰东。激励陈琰东不断提高针灸技术,造福病患。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优秀医疗卫生人员陈琰东满意度≥95%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六、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和自治区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xx]196号)
2.资金用途及目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支出。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资金总客额616.13万元,其中:资金453.29万元;自治区资金147.84万元;县级资金15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全部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采购药品等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按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实行。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资金支出合规合法,资金按服务人口和业务量比例拨付,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拨付。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1.保证所有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办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按乡镇卫生院的组织架构,组织项目实施。
2.项目管理情况:县卫健局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执行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分级考核,乡镇卫生院每半年对村卫生室实施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每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还通过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对各乡镇卫生院基药采购情况进行监督。
二、项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在实施年度按需均衡使用,年末根据支付率等进行评价。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数量:绩效目标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实际完成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绩效目标质量是办乡镇卫生院和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达标率100%。
3.产出时效:绩效目标20xx年12月完成,实际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4.产出成本:项目预算支出是616.13万元,实际支出或执行数额是616.13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二)绩效分析
1.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按要求,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比例达100%。
2.药品采购管理。按要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药品(基药、非基药)都在自治区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采购,村卫生室全部药品通过乡镇卫生院进货。年度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不低于65%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储存、管理、使用药品,对所有基药和非基药执行“零差率”销售,并进行价格公示。
(三)总体自我评价
项目资金按时拨付,20xx年度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数为21005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增长1.6%;住院人次数1134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持平。大部分乡镇居民知晓率、满意度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均达85%以上。
四、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组织管理
部分乡镇卫生院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缺少高职称药剂人员,对药品处方点评、指导临床用药方面薄弱。
(二)项目实施
药品的采购管理不够规范,有些卫生院对已采购到的药品未及时在系统内登记入库,相关记录不够规范。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的要求。
五、工作改进建议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的药剂人员的额培养,进一步加强执业规范。
2.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力度,规范采购及资金项目管理。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xx〕1424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xx〕511号)共下达固镇县20xx年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其他)54.6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省厅下达固镇县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其他)共54.6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固镇县20xx年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其他)54.6万元,用于村级文化协管员补助、农家书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全部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固镇县20xx年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527号)规定,加强资金使用效益,安徽省财政厅下达资金后,县财政局及时将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到固镇县文旅局,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按使用方向严格按程序规定执行。严格按照采购要求进行项目采购,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支付资金,确保各项目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固镇县20xx年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体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目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标化权益。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1.完成公益电影放映2304场;
2.平均每个农家书屋更新图书70本;
3.平均每个农家书屋开展阅读活动数量4.2次;
4.全县228个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均配备财政补
贴的文化协管员。
(2)质量指标
牵头,副负责,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具体操作,审核、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全员参与。按照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严格使用方向按程序规定执行,严格项目实施,严格资金使用,严控质量,把项目建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取得良好效果。
(3)时效指标
截止20xx年底,20xx年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聘用村级文化协管员,实行购买服务,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负责送戏进万村、电影放映、广播、文化活动组织安排等,严格按省里规定执行,并进行业务培训。全年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图书配送按序时进度完成。
(4)成本指标
项目实施实行项目合同制,严格控制建设成本,项目实施成本,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项目完成后,文化的基础设施设备将进一步完善提升,有利于文化工作的规范化、均等化,丰富了全县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切实提升我县文化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使文化工作能够满足群众的需求。
(1)可持续效益
提升我县文化整体工作,提升公共文化场所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掘固镇地方历史文化特色,开展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城乡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把固镇县建设成为文化大县、文化强县、幸福固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经过第三方调查,群众满意度达到98%。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实施后,公共文化设施得到提升,公共文化水平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不断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进行绩效测评,并加强运用,将检查结果作为项目拨付的重要依据,并对绩效评价情况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充分做到了向社会公开、公平、公证。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沧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我们接受沧州市财政局委托对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按照规定程序,采用综合评价方法,通过资料收集、现场核实、座谈论证等环节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了20xx年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改造方案以《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为基础上,突出美丽片区理念,小区内外环境同时整治,打造特色片区,传承发扬片区文化。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项目计划总投资13062.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8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53万元,预备费622.0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截至评价日,一标段至十七标段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设置,一级指标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指标、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是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是项目开展之前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有完整的招投标手续、对完工项目有专人验收并有纸质报告、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有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经济发展是否明显起到带动作用、改造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改善民居环境、长期使用性、附近使用居民满意度情况等。
(一)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于20xx年3月4日通过了沧州市(专题纪要[20xx]17号)会议纪要,于20xx年4月15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225号),20xx年6月3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339号),20xx年6月19日通过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规划意见的函》(沧自然资规函字[20xx]144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申请及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二)招投标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并分标段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十八个标段分别出具了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为确保每个小区一区一策,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方便居民出行。
(三)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一至十七标段均已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完成,验收结果:合格。但八标段与十标段验收报告未签署日期。
十八标段工程尚未完工,十八标段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70天;后签署补充协议,协议规定:由于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存在争议,造成工期拖延,竣工日期变更为20xx年12月31日。至现场勘察日由于部分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仍存在争议,导致十八标段仍未完工,已超出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且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合同不规范。经询问项目主管单位,截至评价日十八标段工程进度为电厂西院、电厂北院、交通局宿舍、中化小区已完工,一塑小区已完成基础及设备采购。该指标扣2分。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为了确保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市成立了分管副为组长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局担任。但未制定每标段的管理制度,未制定每标段改造后预期效果,以及善后保障措施,如何协调施工方与居民的关系,发生纠纷如何妥善处理等。缺少项目管理制度,未将该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该指标扣2分。
(五)资金投入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9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共计83个小区,工程分为18个标段,一标段至十五标段为主体工程,十六标段至十八标段为其他工程。
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等工程。其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
一标段包括:物华小区(5-7号楼),二建公寓,瑞景宿舍,新华区楼,县联社。
二标段包括:水仓宿舍旧楼,转运站宿舍,省水利厅宿舍,市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水利局宿舍(1号楼)。
三标段包括: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邮局宿舍西区,邮局宿舍北区,传输局宿舍,邮局宿舍南区。
四标段包括:白金厂宿舍,民族小区,交警支队小区。
五标段包括:中化小区,三中宿舍,邮政小区。
六标段包括: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
七标段包括: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中农公司宿舍。
八标段包括:京剧团旧楼,税务局宿舍,无线电楼,沧运小区,通用家属院,技校宿舍。
九标段包括: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
十标段包括: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小区。
十一标段包括:新生小区(六监狱宿舍),团结西区,化机宿舍,烟草宿舍。
十二标段包括:二塑宿舍,建材宿舍+回收公司宿舍,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农机公司宿舍+蔬菜公司宿舍,小王庄商品楼。
十三标段包括: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
十四标段包括: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十四中宿舍,公寓,8632宿舍楼,警备区楼,戒毒所宿舍,县农科所。
十五标段包括:十二中宿舍,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商居总汇小区B区,粮油宿舍,电厂北院。
十六标段包括:利农社区-县社联,永济路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隆华社区-炮团小区,益民社区-邮政小区,光明社区-电厂西院,明珠社区-东塑小区西院。
十七标段包括:县直社区-物华小区5、6、7号楼,新开路社区-二建公寓,利农社区-县联社,站西社区-转运站宿舍、市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仓宿舍旧楼、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建北社区-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院区-邮局宿舍西区、北区、南区,小树林社区-白金厂宿舍,民族路社区-民族小区,祁孟庄社区-交警支队小区,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铁路新村社区-三中宿舍,益民社区-邮政小区,迎宾社区-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隆华社区-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配件北路社区-中农公司宿舍,南新村社区-税务局宿舍,赵庄西街社区-沧运小区,机床厂社区-通用家属院,化工社区-技校宿舍,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河西北街社区-小区、新生小区、团结西区、化机宿舍,公园社区-烟草宿舍,北环桥社区-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光明社区-小王庄商品楼、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西路社区-十四中宿舍,光荣路社区-8632宿舍、警备区楼,朝区-戒毒所宿舍,北门社区-十二中宿舍,花园社区-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光明社区-电厂北院。
十八标段包括:光明社区-电厂北院、电厂西院,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交通局北区。
一至十七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但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实施项目在整体上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方便了居民出行,但项目小区内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小区内多年室外电线、网线高空悬挂,网线大多与燃气管并行,有的直接捆在燃气管道上,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未安装充电桩,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等问题。资金投入涉及内容不够全面,该指标扣1分。
(六)资金拨付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项目支出7247.7106万元,退回财政资金528.04万元,调整专项债资金1650万元至其他项目。具体如下:
1、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明细如下: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沧州市局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债[20xx]70号文件,拨付50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沧市财综[20xx]125号文件,拨付37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城建[20xx]34号文件,拨付58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通知》沧市财教[20xx]19号文件,拨付667.8万元。
2、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支出7247.7106万元,明细如下:
(1)支付一标段施工费249万元。
(2)支付二标段施工费612万元。
(3)支付三标段施工费477万元。
(4)支付四标段施工费244万元。
(5)支付五标段施工费392万元。
(6)支付六标段施工费459万元。
(7)支付七标段施工费357万元。
(8)支付八标段施工费319万元。
(9)支付九标段施工费408万元。
(10)支付十标段施工费280万元。
(11)支付十一标段施工费619万元。
(12)支付十二段施工费280万元。
(13)支付十三段施工费490.8万元。
(14)支付十四段施工费506万元。
(15)支付十五段施工费468万元。
(16)支付十六段施工费146万元。
(17)支付十七段施工费256万元。
(18)支付十八段施工费105万元。
(19)支付项目可研费27.7万元。
(20)支付项目测绘费24.7万元。
(21)支付项目设计费259万元。
(22)支付项目审图费18.35万元。
(23)支付项目造价咨询费26.1822万元。
(24)支付项目监理招标代理费2.1784万元。
(25)支付项目一标段监理费97万元。
(26)支付项目二标段监理费95万元。
(27)支付项目施工招标代理费29.8万元。
3、退回财政资金及调整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退回财政项目资金528.04万元;项目资金调整1650万元,调整明细如下:
20xx年11月24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沧州市提交《关于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拨付的请示》,申请调整专项债资金,将原专项债资金5000万元中335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1650万元调整至其他项目,其中:70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弱电改造工程”,57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平房区小街巷改造工程”,380万元用于“沧州市精品街道创建工程”,但专项债资金调整未见批复文件。
该项指标调整专项债资金未见批复文件,不符合程序,该指标扣2分。
(七)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指标值:10分,指标值:9分。)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关于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结算办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但存在调整专项债资金无批复文件情况,资金调整手续不全,该指标扣1分。
(八)效益指标(指标值:20分,得分值:10分。)
1、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2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完工后,居民通行道路得到改善,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但经实地考察及询问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例如:十标段小区道路较窄、较早出现裂痕情况,影响行车安全性与舒适性,对提升居民出行积极性改善较小,经济效益指标扣3分。
2、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3分。)
项目建设了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疏通地下管,墙面粉刷,楼道整治,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但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并且小区居民提出装电梯建议,电线、网线等与燃气管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改善内容不够完善,社会效益指标扣2分。
3、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4分。)
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硬化、排水、绿化、小区环境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改善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但部分路面存在不平整,下雨积水,无休闲场所等情况,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扣1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1分。)
项目存在新建公示栏出现丢失、毁损情况,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情况,路面塌陷,垃圾箱不再原地或坏损状况等,部分项目长期使用性不强,可持续影响指标扣4分。
综上所述,效益指标共计扣10分。
(九)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10分,得分值:8.3分。)
现场发放问卷60份,分别对5项内容进项调查,分为满意、不满意两项,其中完全评价50份,不满意评价10份,满意度8.3,扣1.7分。
三、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了解项目完成程度、组织管理等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项打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形成以下评价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立项依据充分,整体目标明确。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市财政资金拨付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的拨付、账务处理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但存在部分工程施工进度未按相关约定执行、部分工程资料不完善等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3分,评价等级定为良。绩效级别根据综合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90-100分(含90分)为优,得分80-90分(含80分)为良,得分60-80分(含60分)为中,得分60分以下为差。
四、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签署合同不规范:项目存在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的情况。
2、未按中标合同要求施工。项目存在十八标段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情况。
3、项目建设内容不全面、质量不达标。项目内容不够完善,施工质量有待提高,经实地勘察发现多处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新铺设地砖塌陷、粉刷油漆不到位、公示栏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
4、项目小区存在多年未拆除的室外电线、网线等,多与燃气管道距离过近,高层住户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较大。
(二)建议
1、在项目管理上,应检查各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及时补充完整。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存在滞后情况及时补充相关条款。
3、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对项目的后期维护,完善改造内容。
4、建议将处理无用网线、电线,使其远离燃气管等危险物品,降低居民生活安全隐患等问题纳入改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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