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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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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策划

第一节 项目监理总体策划 1.1项目监理组织

1.1.1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架构图

项目监理部共8人,其中设总监理工程师(给排水高级工程师)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造价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员2名;资料员1名。整个监理团队都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的经验,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能够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全方位地做好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单位的投资效益及建筑使用功能。

监理组织机构示意图 设计单位 总工程师 建设单位 协调 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建筑管理 设备管理 文明/安全管理 材料见证合同档案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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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监理服务机构设置 1.2.1监理单位的义务

(1)监理单位中标后,确定向本项目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人员名单,该名单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通知业主并征得业主同意。

(2)向业主报送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3)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合同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运用计算机监理软件进行管理,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4)对业主提出的有关工程的任何建议或技术问题应予以明确答复。 1.2.2监理单位的权利

(1)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使用功能要求,有向业主的建议权。

(2)工程结构设计和其它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3)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4)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商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5)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需报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或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7)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8)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查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予支付工程款;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时限不超过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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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现场签证和经过技术评审、经济核算的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相结合的办法,审批权归总监;但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须报甲方备案;凡增加工程造价,须先报业主认可。

(10)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直至更换承建商的建议。

(11)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单位提出,由监理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1.3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3.1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工作分工及岗位职责; (2)、 主持制订项目监理方案、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细则; (3)、 组织全面实施监理方案及监理细则,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各方面的工作; (4)、 组织、检查、考核监理人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及时进行调整,保证监理机构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

(5)、 审核分包单位资质,签署审核意见;

(6)、 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重要文件; (7)、 审核并签署承包商提交的重要申请、计量支付证明文件和竣工结算; (8)、 处理工程变更事宜,签署工程变更指令;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0)、 主持开工预备会议及工程例会;

(11)、 签署监理对外发出的指令、文件、报表及报告; (12)、 主持调解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宜,签署索赔处理意见; (13)、 签认隐蔽工程记录;

(14)、 组织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并审核签认质量验收评定资料; (15)、 审核签署承包商的竣工申请报告,主持工程项目的竣工初步验收; (16)、 参与业主主持的工程竣工验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17)、 主持整理并审核签署项目的监理档案资料。 1.3.2总监代表职责

(1)、 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本专业的监理细则,领导、协调和检查本组范围内工程实施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以及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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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核分包单位资质,签署审核意见;

(3)、 审查和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审批;

(4)、 参加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并汇总本组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 (5)、 参与处理工程变更事宜,提出审查意见; (6)、 参与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 签认隐蔽工程记录;

(8)、 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并审核签认质量验收评定资料; (9)、 参与业主主持的工程竣工验收。 (10)、 完成总监授权范围内的工作。 1.3.3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 负责编制给排水专业监理细则,并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

(2)、 负责提出给排水专业设计的审图意见,协助业主提出完善功能设计要求,督促优化设计;

(3)、 参加给排水专业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 负责审查给排水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5)、 负责给排水专业施工的现场组织协调工作;

(6)、 负责对业主或承包人采购的管道材料、设备的包装、质量和数量进行检验和验收; (7)、 核查本专业工程量和索赔事项,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的签证; (8)、 参加专业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9)、 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归档技术经济资料;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结算的审查。 1.3.4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 负责编制电气专业监理细则,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

(2)、 负责提出电气专业设计的审图意见,协助业主提出完善功能设计要求,督促优化设计;

(3)、 参加本专业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查设计文件中的设备、系统选型、系统划分是否科学、先进、合理、可行;

(4)、 根据业主要求,协助业主做好电气工程的施工招标工作,使工和使用功能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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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负责审查材料、器材、设备的合格证书、质量保证证书等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6)、 负责审查本专业有关的施工方案或施工计划; (7)、 负责对电气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8)、 负责对进场材料、设备和安装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

(9)、 核查本专业工程量和索赔事项,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的签证; (10)、 参加专业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11)、 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归档技术经济资料; 1.3.5 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 负责编制建筑及环保专业监理细则,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

(2)、 负责提出建筑专业设计和环境保护方案的审图意见,参加本专业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督促优化设计;

(3)、 根据业主的要求,协助业主做好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标工作; (4)、 负责审查本专业有关的施工方案或施工计划; (5)、 负责对建筑专业承包人、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6)、 核查本专业工程量和索赔事项,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的签证; (7)、 参加专业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8)、 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归档技术经济资料; (9)、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结算的审查。 1.3.6 安全文明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 负责制订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

(2)、 检查、指导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及证明文件,检查承包人及其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3)、 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部位、工序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报告,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技术签证文件;

(4)、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5)、 现场监督与检查工程施工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安全用电情况;

(6)、 每周工程例会上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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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要求,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合格的,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报告总监和业主。

1.3.7 造价、合同管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审查设计的各项经济指标是否合理,为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提供依据; (2)审查建筑工程费、设备安装费,检查资金分配是否合理,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3)及时按图估价,了解业主框算投资执行情况;

(4)审核设计概算,使项目投资做到准确、完整,防止扩大投资额;

(5)根据工程预算及工程进度要求,审核工程用款计划,做好监理项目的投资控制,使工程投资达到预期的控制目标;

(6)在施工准备阶段,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从投资控制角度,提出最优施工方案; (7)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计量方法和计量结果进行审核,保证计量的准确性; (8)审核各类工程付款,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9)对合理的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变化更进行审核,及时向项目总监汇报; (10)熟悉施工合同,防止施工单位向业主索赔,帮助业主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 (11)定期向项目总监报告勤务员投资执行情况;

(12)认真学习有关新定额、新文件,了解有关基建造价控制的最新法规和,保持较高的业务水平;

(13)负责整理投资控制方面的监理档案资料。 1.3.8 资料员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档案法规和有关保密制度,集中统一管理好监理项目的技术档案资料;

(2) 协助总监对项目信息资料进行收集、归档; (3) 负责项目资料的存盘、借阅管理工作; (4) 负责项目相关文件的接受、发送、整理工作;

(5) 负责工程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并移交档案馆、建设单位等有关部门。 1.3.9 监理员岗位职责

(1) 在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现场的监理工作,行使检查和发现问题的职能。

(2) 检查承包人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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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按设计图及相关标准,对承包人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施工操作及工序施工质量的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4)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5) 承担旁站监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1.4监理设施

自备监理仪器和设备一览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1 “联想”电脑 2 打印机 型号规格 奔腾III 佳能1000SP 柯达DC4800 联想 JZ—1 DCZ3 N-34 性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用途 工程管理 资料管理 工程管理 工程拍照 资料管理 放样测量 高程测量 测试砼强度 外观检查 质量检查 3 “宏基”电脑 4 5 6 7 8 数码照相机 扫描仪 经纬仪 水准仪 回弹仪 9 检测器组合工具 1工程质量检测器 0 11 12 13 第二节 项目监理机构设置

2.1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原则 2.1.1统一指挥的原则

光学照相机 游标卡尺 卷尺 JZC-2型 良好 JZC-2型 良好 30m 良好 工程测量 0~150mm 良好 测厚度、线径 三星 良好 工程拍照 本工程设置的监理机构由总监统一指挥,防止政出多门,充分体现项目总监负责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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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本工程建设规模、性质、范围和内容将部分职权交给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同完成监理目标。

2.1.2高效协同的原则

根据本工程建设规模、性质、特点及工程难易程度,确定本机构专业监理人员的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和人员数量,使之成为一个高效精干的协作团体。明确每个人的职责与分工,协调各成员的工作交叉与衔接,以最佳的人力资源体系高效协调地完成全部监理工作。

2.1.3动态调配

根据监理的不同阶段和工程进展的不同时期,对监理人员实行动态调配,本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在征求业主同意的情况下适时调整专业监理工程师,以最佳的资源为为玉提供满意的服务。投标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在机构人员以外增派专业工程师专项服务,如招标工作等。

2.1.4才职相称

根据每个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特点和管理水平,科学合理地进行分工,安排相应地监理任务,使得每个岗位做到人说其才,才尽其用,用得其所。

2.1.5责权对等

各级监理人员在分工明确的前提下,享有监督管理的权力,同时又担负相应责任,实现事事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的运行机制,总监将据此对监理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和奖罚。 第三节 监理机构工作程序 3.1主要工作控制程序 3.1.1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

质量控制应以预控为主,选择一个好的承包商是施工质量控制的最基础的工作。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在质量控制方面主要要做好:审查施工单位的技术资质;对工程所需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与控制;对永久性设备或装置,应按要求组织采购订货,设备到货后,应根据设计图纸、合同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中所采用的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应审核其技术鉴定书;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工程中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巡视、旁站、平行检查、隐蔽验收等方式控制工序质量。

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如下:

(1)审查承包商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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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承包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资质; (3)审查分承包商资质;

(4)审查批准承包商提交的开工报告; (5)复验确认承包商测量放线结果;

(6)签认材料检验结果、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报审,审核其质量证等资料; (7)检查进场主要施工设备; (8)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9)建立现场记录系统;

(10)按照监理程序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11)采用必要检查、测量和试验手段,验证施工质量;

(12)加强对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对所有隐蔽的工程必须在封闭作业之前检查符合要求后签字;

(13)审核工程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的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措施;

(14)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难以检查的部位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15)严格执行现场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16)对承包商不称职人员和不合格分包单位要求承包商予以撤换;

(17)施工阶段协助施工单位完善工序控制。选好质量预控点,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审核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行使质量监督权,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必要时可下发停工令,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会,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

(18)施工阶段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技术性文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

(19)组织工程初验,对承包商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20)参加竣工验收。 3.1.2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

进度控制的目标是:确保合同工期的实现。

进度控制的手段是:通过狠抓关键工序的进度确保总体计划的实现。 保证关键工序的进度要靠充足的人、材、设备的支持和科学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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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如下:

(1)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及人力安排计划;

项目总进度计划是为实现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工期而编制的,是工程进度控制的总目标。审查总进度计划时要考虑以下因素:

计划是否满足合同工期;

是否考虑了项目或某些工序的特殊性; 有无人员、材料、设备的充足、可靠的支持; 保证关键工序工期的措施是否可靠;

是否有相应的劳动力、资金需要量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计划有无“弹性”。

(2)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商提交的进度计划要符合合同规定的工期,并具科学性、协调性和合理性。此外,还应有技术保障措施。承包商的进度计划是进行进度控制的重要依据。

(3)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保证工程工期计划的实现; (4)核定由业主供应材料、设备的采供计划,使之与工程总体计划相匹配; (5)协助业主及时向承包商提供设计图纸等文件; (6)协助业主及时向承包商支付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7)工程进度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

a、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

b、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的指标的一致性; c、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 (8)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

分析工序进度发生偏差后,对工期可能产生的影响,找出需要调整的工序,再与承包商共同讨论解决的措施,调整有关的短期计划,确保工期总体计划的实现。

3.1.3投资控制监理工作程序

(1)项目开始前,协助业主做好充分准备,避免由于业主方面项目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索赔,协助业主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防止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索赔;

(2)协助业主完善承包合同,最大限度地降低承包商索赔的可能性;

(3)协助编制资金使用预测表,使业主可按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资金合理使用调配,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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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保证工程有充足资金,得以顺利实施;

(4)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建立完善造价监控系统;

(5)协助业主制定一套针对本项目完整合理的变更和索赔管理程序; (6)对已完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规则进行计量,签发月度付款证明; (7)施工期间按月向业主汇报工程投资状况,使业主及时准确了解工程投资情况; (8)分析潜在变更对工程价格的影响,提出合理化建议; (9)审核承包商提出变更申请,确定合理价格;

(10)按月提交成本预测报告,供项目业主审核,并采取相应措施; (11)加强设计管理,及时发现设计中错误和不足;

(12)根据合同审核承包商的竣工决算书。审核内容包括工量计算、单价审核。 3.1.4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程序

合同管理的中心内容就是以合同为依据,公正、迅速地处理由于设计变更、意外事件、合同某一方违约而引发的关于工期或费用的索赔。

监理方应利用合同最大限度的维护业主的利益。 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程序如下:

(1)审查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申请,检查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索赔条件; (2)对符合索赔条件的索赔申请予以受理,否则予以退回; (3)收集资料,详细审查索赔证据,对索赔进行评估; (4)根据评估结论,确定是否认可索赔,或是否进行反索赔; (5)向业主报告索赔评估意见;

(6)若索赔成立,除督促合同各方认真执行外,还应对各类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3.1.5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程序

(1)任命项目总监为兼职安全主任,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任命一名工程师为兼职安全员,对日常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每周组织安全文明巡视,对违章情况进行处罚;每位工程师均具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2)督促并定期检查承包商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3)督促承包商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职工教育会、做到警钟长鸣; (4)监督承包商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安全器材如灭火器、安全带等; (5)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与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研究,书面要求承包商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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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6)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比,通过交流学习和讲评,不断提高监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7)《现场施工奖罚管理办法》中规定了现场平面布置、安全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达到或达不到规定的标准进行奖或罚的数额;并对会议纪要、监理通知单的执行情况进行量化,做到监理依据充分,奖罚分明;约束总承包商和分包商或分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

(8)实行工序交接单制度,交接单在那一方成品保护,责任即在那一方,作到成品保护责任分明,协调有依据;

(9)积极协助项目参加深圳市安全文明施工评比,争创优良业绩;本工程力争获得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称号;

(10)临时用电监督管理:审核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计方案,配电箱(柜)、线路敷设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并由专职电气监理工程师进行管理。

(11)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项目: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深圳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

3.2主要监理工程程序框图

本投标人在多年监理工作实践中总结了一套符合监理工作特点的监理工作程序,现结合本项目对主要监理工作程序进行调整补充如下,一旦我们中标,我们将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对下述程序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使之与建设单位的工作程序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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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理工作总程序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组建项目监理部进驻现场 现场查勘

编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 与表式文件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进行监理交底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条件准备 检查场地移交,审查控制测量

施工过程监理 (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环保监督,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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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竣工报告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发竣工证书 审查承包单位工程结算 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提交工程档案资料 13

监理合同结束 缺陷责任期监理、颁发保修合格证书 (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业主、承包商及参会由设计单位陈述和书面提交设各单位提出审图意见和疑问 计交底、补充资料和图纸答疑

业主收到图纸 向承包商、监理、质检、案检、有关单位发关图纸文件 记下欠缺图号、请业主补齐 监理按专业图号清点图纸 业主阅图、记录问题和意见 监理单位阅图、记承包商阅图,记录录问题和意见 问题和意见 监理机构整理、汇总 后形成书面审图意见 业主送达设计院并确定图纸会审时间 总监主持召开设计 交底、图纸会审会议 质量监督机构监督 安全监督机构监督 监理记录编写会审纪要、整理设计交底 会审纪要会签盖章后与设计交底一并送各有关单位 提交质量监督机构备查 提交安全监督机构备查 14

(三)、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认程序

审核质量 保证资料 检查隐蔽/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完成 采用检测手段检查质量是否合格 报监理工程师 审核 报质检站、业主 填写隐蔽工程记录报监理审核 质量保证 资料齐全 隐蔽/分部分项工程签认完毕 分部分项工程量自评合格 承包人 可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签发不合格证书 否 是 报质检站、业主代表 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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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竣工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总监组织全面检查、验收

处理工程索赔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同意验收 是 审核结算书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否 合格 现场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 竣工验收报告 施工单位提交 工程技术资料(含竣工图) 质量签证文件 工程结算资料 施 工 单 位 工 程 竣 工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工程交验 使用、保修 交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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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修阶段监理工程序

监理

业主审核处理方案和处理费用清单 监理审核处理方案和处理费用清单 责任方提出缺陷处理方案 非责任方按合同规定提出处理费用清单 事实和责任已确定 业主 设计 承建商 质监机构或专业部门

监理通知并组织有关单位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 业主通知监理单位 业主在工程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 承建商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和开始进入保修期 承建商提交保修责任保证书 承建商实施处理方案 若承建商不能及时实施 监理书面建议业主改为由其他承建商完成 业主批准并通知其他承建商实施处理方案

监理对实施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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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签发解除保修责任证书并报送业主

监理向业主签发退还剩余(包括扣出或增 加的处理费用)保留金或保函的证明文件) 业主批准并退还剩余保留金或保函

报送业主审批 监理最终审查核定和评估意见 承建商提交保修责任终止申请报告 保修期结束 监理验收合格并未发现新的缺陷 承建商通知监理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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