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
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广义的会计法: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
狭义的会计法: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发布施行的会计法律。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本会计法律 《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是制定其他会计法律的依据,是指导会计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二、会计行规
会计行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制定并发布,或者有关部门拟定并经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法》通常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具体名称出现。
1990年12月31日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 2006年6月21日发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际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部门规章是指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会计规章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和会计行规。 2001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10号令形式发布《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财政部2005年1月以24、25、26、27号令的形式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以第33号令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所制定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财政部发布的3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工作的行踪管理
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