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行政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分 类】 行政裁决文书
诉讼文书样式92
人民
行政裁定书
(驳回起诉用)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
相同。)
原告不服(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
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
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简述原告起诉的事由)。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依照……(写明引用的法律条款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的起诉。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
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