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a:
武汉理工大学 学年集中实习计划表
学 院 专业班级 时 间 起止日期 周数 人数 实习类别 实习内容 实习单位 参观单位 指导教师 姓 名 联系电话 备注
填表人(签名): 教学院长签名: 填报日期:
注:1、各学院应在每年5月底前确定一学年度各专业的集中实习计划,并填写“集中实习计划表”,由学院教学办汇总、教学院长审查后报教务处实践
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2、采用“集中分散兼有”组织形式的专业实习,集中实习部分也须填写此表,同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有分散实习*周”字样。
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