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模式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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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4期 (总第127期) 黑龙江省管Jl,-T---部学院学报 No.4 20l7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Sum No.127) 金融监管模式探究 薛冰鑫 (华东大学经济法学院,上海200042) 摘要:随着全球金融业的不断发展,中国金融市场开放化程度不断加大,给我国金融监管提出了越来越严苛的要求。在 混业经营的趋势下,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对于金融秩序的稳定和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尤其重要。中国当前的分业监管模式已 不能很好适应现代金融的发展。在现有经济水平及经济结构中,改革金融监管模式不能一蹴而就,必须采取合理途径实现逐 步过渡,构建统一监管模式。在该过程中,我们需要吸收其他国家成功的经验,并注意改正他们在构建过程中的不足,让我国 监管模式实现更优效果。 关键词:混业经营;分业监管;统一监管;监管模式 中图分类号:1)922.2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7966(2017)04—0087—04 加入WTO后,我国正逐步融人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监管全国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 中,金融市场发展的跨地域化带来的金融监管全球化也对我 存款类金融机构,负责对全国的证券、期货市场集中 国现有的分业监管形成一种强大的压力。资本全球化、 统一监管,负责统一监管全国保险市场。依据美国前 金融机构全球化等多方面的发展也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安全 财务长罗伯特・鲁宾(Robea Rubin)的提法,功能监管是依 性、有效性及便捷性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据金融活动类型确定监管者,由同一个监管者对特定事项负 责,即专业化监管 。 一、金融监管模式基础理论概述及我国 在金融监督管理过程中,这两种监管模式体现了不同特 监管模式的现状分析 点,机构监管使金融监督管理更高效便捷,同时对金融机构 的监管做到了不重复、不遗漏,实现了监管效益最优化,降低 (一)金融监管模式的概念及种类 了监管层次的复杂性,有利于更加完整和全面地对金融机构 金融监管模式,即金融监管的组织结构或制度结构。金 营运系统的安全性进行整体评价。同时由于机构监管模式 融监管模式有广义和狭义说。广义上是指一个国家的金融 是对金融机构多项业务综合评价,当金融产品间关联风险因 监管的制度安排,包括金融监管适用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 素越来越多时,机构监管效果会越显著。功能监管的特色主 规、金融监管主体的组织体系和活动准则等。狭义上是指金 要体现如下:第一,监管机构的职能分配是以本身性质为依 融监管主体的组织体系”J。本文采狭义说,即为实现金融监 据的,更经济合理,可以减少资源的浪费,降低监管成本。第 管职能,针对金融监管主体的职责和权力分配设计的行为规 二,功能监管模式是从监管机构自身性质和监管需要的匹配 则,包括监管主体的设置、监管的对象、监管职权的承担等。 度出发,通过合理设置监管机构可有效实现监管有序化,防 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目标不同,即使是同一个国家,在 止出现多重监管的冲突和无人监管的真空状态。第三,功能 不同历史时期的金融监管的目标也是要受到该国经济发展 监管也有利于实现竞争自由化。在现有的混业经营环境中, 水平、国家组织形式、政权体系、社会习惯和历史渊源等各种 金融监管模式正逐步呈现功能监管特点。 因素影响,所以不同国家依据国情采取了不同的金融监管模 2.非正式制度安排与正式制度安排 式,相互之间既有借鉴也有区别。 按照金融监管机构监督管理方式和其自身性质,金融监 1.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 管模式可以分为非正式制度安排与正式制度安排。非正式 根据金融监管机构监管对象的不同,金融监管模式可以 制度安排是指金融机构间的行业自律。正式制度安排是指 分为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机构监管是指根据金融机构自 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或者采取行政性手段来进行金融监管。 身的定位和性质来设立监管机构,特定类别的金融机构只能 相比正式制度安排,非正式制度安排所耗的资源要少很多, 由对应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其经营活动不受其他机构 造成的间接损失也少,但是其不具有官方监管力度大、效率 干涉。中国就是机构监管的典型代表者,由银监会负责统一 高、信誉好等各方面的优势。在金融市场发展初期,非正式 收稿日期:2017—03—22 作者简介:薛冰鑫(1994一),女,江苏扬州人,2016级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87・ 制度安排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但随着金融市场发展的复杂 阶段,人民银行不承担现代意义上的金融监管责任,主要负 责国家财政拨款、下级银行的信贷计划和现金计划。 (2)经济转轨时期(1978年一1992年) 自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我国金融领域也进行了相对 性不断增强,必须要强化正式制度安排,为金融市场的发展 树立好保障,同时注重辅之以非正式制度安排的手段来进行 配合。 3.统一监管和分业监管 调整。首先,银行的“大一统”形式被打破,中国人民银 行只承担银行职能,其余业务由四大国有制银行分 担 。其次,混业经营模式逐步得到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专业 银行重视。这一时期,新型金融组织体系基本形成,由中国 人民银行发挥核心作用,并与国家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相互协作,充分履行各自职能。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履 按照金融监管主体设置体系,金融监管模式可分为统一 监管与分业监管。统一监管指不按照金融产品、金融机构、 金融市场的差异有所区分地设置监督管理机构,而由一家或 者几家机构全权监督管理,进行全局式评估的模式。完全统 一监管模式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种,即仅设置一个监管主 体对整个金融市场及其产品和活动的监管负责。监管者既 行全面监管金融业的职能。但,这一时期仍在探索适合我国 国情的金融监管模式和方法,一系列监管措施都具有鲜明的 指令性,且监管手段单一,难以适应市场金融及其运作 的内在要求,仍不符合现代金融监管的要求。 (3)分业监管时期(1993年至今) 为了应对金融业快速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我国从 要从全局考虑整个体系的安全性,保障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还需要针对金融产品、经营活动等进行全面监管,统一监管 典型的实践者是英国、日本、韩国等。分业监管是指根据监 管需要,设置专业化监管机构,负责不同性质的金融业务活 动的监管(审慎监管和业务监管),各监管机构的权属没有重 叠,地位平等,都需要按照法律授权履行监管义务,相互间没 有上下级关系。“中国”、“改革前的德国”和“美国”等是实 行分业监管的比较典型的国家。 统一监管和分业监管各有千秋,在运用中也需结合本国 1993年开始建立分业监管模式并不断完善。我国“分业监 管”模式是由“一行三会”,即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 会、相互协作,共同监管金融业的监管模式。中国人 民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银监会统一监管银 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 构,负责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保 监会对全国保险市场进行监管 J。 2.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现状 我国目前正处于分业监管时期,采取机构监管模式。人 国情、经济发展程度等多方面进行考虑。统一监管主要具有 以下优势:第一,有利于获得“监管规模经济”和“监管范围 经济”。金融业务的相对同质性以及金融市场边界属性的模 糊性,使得金融机构的数据能在执行监管行为时被更大范 围、更深程度地分享,有利于实现“监管规模经济”。同时统 一监管还能满足监管服务的廉价性,实现“监管范围经济”。 防止出现无人监管。一般情况下,统一监管中同种金融活动 民银行从宏观角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货币,“三驾马 车”银监会、和相互协作,对银行业、证券业和 保险业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其他部门也被赋予了重要 的监管职能。 3.我国金融监管所面临的挑战 毋庸置疑,现有金融下,金融监管的许多问题和漏 第二,统一监管可以理顺监管系统,梳理监督管理上的矛盾, 需要受到相同规章制度制约,满足相同要求,防止出现监管 套利现象 。第三,真实全面反映经营风险,有利于金融市场 的整体监控,对各种金融问题快速反应。分业监管也有其优 点:(1)有针对性,监管目标、原则明确,用有差异的监管方式 和手段应对不同种类金融机构和业务活动,可以提高监管效 洞都亟待解决: 第一,金融监管有漏洞,监管力量不集中。“一行三 会”的监管模式使监管力量过于分散,导致监管真空和监管 矛盾并存,造成监管不到位。 果;(2)避免监管冲突的内部化;(3)增强信息的丰富性,不 同监管机构间的竞争可以提供多角度多元化的信息;(4)避 免权力垄断和监管官僚主义,通过分业监管机构间的权力制 第二,缺乏系统完整的风险预警、处置、缓冲、补救机制。 我国金融监管缺乏早期的示警和全程控制,监管信息无法得 到充分的运用。无法充分运用监管信息,风险控制工作往往 约和分权配置实现监管效果最优化。 (二)我国金融监管的历史沿革、现状及其挑战 1.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历史沿革 专注于出了问题后的补救事后补救,不能够真正起到预防和 降低金融风险的作用。 第三,银行监管的根基缺乏稳健性。监管根基不稳健, 不能建成社会联合防范机制,多级银行之间缺乏科学合理的 约束和激励的机制。同时,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稽核监督体 我国金融业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却很快。在对金融 市场、金融产品、金融活动进行监管的过程中,我国金融监管 时期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计划经济时期(1948年一1977年) 自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承担监管金 融业的职能,实行“大一统”的人民银行。金融结构相对 单一,全国仅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银行,统一承担各种职能,没 系没能有效的出来。稽核体系不,监督职能易于流 于形式,不能起到实质作用。 第四,基层银行的监管方法和程序不合理不严谨, 监管信息不对称,而商业银行报送的数据参照性差,以致于 银行非现场监管体系无法完全实现其功能。同时,非现 场监管和现场监管相配合的现代监管方法体系还没有形成, 有设立其他金融机构协助监管;金融业务稀少,仅存在以银 行为中介对外提供资金这一种信用方式,证券业被取缔,中 国人民保险公司仅负责部分海外业务,不做国内业务。这一 ①即金融集团将某项特定业务或产品安排到成本最低或者受到强制性监管最少的部门或子公司。 ・88・ 监管效率较为低下。 较好的制度价值。 (五)域外部分国家金融监管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第五,监管措施不能完全实施,导致效果不能完全实现。 主要体现是:(1)违规成本较低;(2)违规处罚执行不够彻 底;(3)违规行为的处理效果不明显。 为应对混业经营趋势,各国都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变 革,我国面对国际化改革浪潮,既要赶上潮流,适应时代发 展,也不能落入西方经济的怪圈,丧失自己的经济活力,最关 二、金融监管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面对金融市场迅猛发展的势头,各国都采取了相应措 施,也都呈现出各种特征。 键一步是如何建立适应混业经营的金融监管。我 国于2000年,在人民银行、和间建立了联席会 议制度,加强三大机构协调性,向综合金融监管又进了一步。 但是,仅靠联席会议制度并不能完全解决我国金融监管所面 临的问题。为了长远的发展,我国应该设立一个机构进行综 合金融管理,统一制定金融业的发展规划,从全局角度,调动 一(一)美国金融监管模式——伞式监管模式 美国将统一监管模式的元素加入到原先的分业监管模 式中,形成了现在的“伞形”监管模式,实施专业化监管,专业 监管机构本身的监管职责由上级机构FRB进行划分和协 调,同时为了防止风险在内部传递,由混业经营监管机构 FRB对金融控股公司整体风险进行控制。这种“伞形”监管 模式同时填补了单纯混业监管和单纯分业监管的漏洞。但 是金融监管机构体系要远比分业或者统一监管模式更庞大, 切监管资源,实现监管效果最优化。 三、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趋势 从我国金融监管现状出发,借鉴国外部分国家的先进经 验,结合目前金融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可以看出我国金融监 管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一)我国金融监管的目标 目标监管把金融市场的监管目标分为系统性风险、金融 对体系内各个机构合理运作投入也较高。 (二)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统一监管模式 作为统一监管最具代表性的国家,英国是第一个采用该 模式的。70年代后,英国当局逐步实现对银行业和金融业发 展的自由化,逐步呈现混业经营的局面。为实现更有效的监 管,1997年英国金融监管局(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简称 机构审慎性、市场行为和消费者保护三大目标。从我国监管 现状看,中国的金融监管目标主要是两个:一是为避免市场 风险而对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检测、预警和控制,二是监督惩 罚市场不诚信行为,维护弱者权益和投资者合法利益。本文 认为该定位存在一定问题,将金融监管的目标定为金融安 全、金融效率和合理的金融结构更为合理。在经济危机卷席 FSA)成立,并负责所有金融机构的审批、风险监测、预警和 控制,该机构是由曾经的英格兰银行、证券投资委员会中的 监管部门和其他金融自律组织联合组成的。 (三)德国金融监管模式——分业监管模式 21世纪以来,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市场压力,在国际金融 行业形成影响力,德国当局不断加强金融体系的构建。2002 年通过了《统一金融服务监管法》,创立德国金融监管局。联 邦财政部不直接领导金融监管局,金融监管局作为法 人,收支完全,无分支机构。至此,德国现有金融监管体 系基本建成:联邦金融监管局承担监督管理银行和非银行金 全球时,人们都认识到:仅看总量指标是不够的,要保持货币 稳定和经济增长,一个合理的金融结构至关重要。所以,应 将金融结构纳入金融监管的目标。 (二)统一监管是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必然选择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越来越吸引各国注意,中国金融业不 可能故步自封,继续长久性地坚持分业经营,因为分业经营 不能分散风险,易引发金融危机,而且混业经营也因其经营 业务间的关联性而具有更大利润,所以在分散风险的必要性 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除外)职责;联邦证券监管委员 会承担证券机构、证券产品和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联 邦保险监管局负责保险业务和公司的监管 J。 (四)澳大利亚金融监管模式——双峰监管模式 自1998年,澳大利亚进行了金融监管改革,根据职 和获取更大利润的需求性的双重刺激下,中国金融业必然会 逐步向混业经营转型。此外,随着金融产品、金融业务的创 新和资本的跨领域流通,金融业务间的界限不再清晰,更多 的是相互交错地进行,所以混业经营的趋势不可阻挡。我国 能定位的不同,成立了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The 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 Commission。ASIC)和澳大 从分业监管模式向统一监管模式转型,需要我们吸收新的理 念,重新构建我国的金融监管制度,合理安排金融监管主体 结构。 利亚审慎监管局(Australian—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irty, APRA),形成“双峰监管”模式。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 会以保护弱者为原则,充分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金融 市场有序运作。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以安全性为原则,对金 融机构进行风险监测、预警和控制。 英国经济学家大卫・T・卢埃林(David Llewellyn)通过对 73个国家金融监管组织机构的实证研究,发现:为了适应混 业经营趋势,实现监管效果最优化,很多国家已经放弃了原 来的完全分业监管模式,开始部分或全部采用统一监管模 式 。所以,虽然目前还无法对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的优劣 在其金融监管体系中,澳大利亚储备银行作为银行 仅从宏观上对金融市场安全性进行保障,不承担对各金融主 体的监管职责。在金融监管中与双峰机构相互配合实现监 管效果最优化。 澳大利亚双峰监管模式冲破了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界 限,吸收二者有用之处为实现监管效能突破而服务,产生了 做出明确判断,但从国际趋势看,混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国家 已经或者准备实现监管统一化。 统一监管的国际趋势对于我国构建金融监管模式也是 有极大的驱动性的。而分业监管模式在我国的适用也逐渐 不能应对现行金融业的发展:首先,各个金融监管机构各自 ・89・ 为政,在实际监管时不是相互推诿责任就是相互争权,容易 出现监管真空或者重复监管,使得监管不能实现其目的,并 且消耗了大量的资源;其次,各监管主体间配合度不够并且 信息交流不畅,三大监管机构虽然成立了“监管联席会议”, 但是实质效果不明显,沟通协调流于形式,会议不定期召开, 内容不透明公开,相互之间也没有从属关系,信息共享程度 也很低;再次,分业监管阻碍了金融创新的发展,金融创新产 式,将交流沟通方式规范化,以促进各机构间更好的合作 J。 (三)共享监管信息,加快信息的流通 当前,银监会、、三个机构之间已经建立了 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可以提高相关工作方信息共享程度, 但三个监管机构还没有与中国人民银行实现信息共享,不利 于形成全面的监管决策,且易导致国家宏观实施不到 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危险,可以 方便中国人民银行更好地执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具体措施 上,可以建立监管信息交流协调工作的专门机构,并在该机 构的领导下,在各监管机构间定期召开会议,将搜集到的相 关信息在会议上通报,避免重复监管。同时遇到特大或紧急 状况时,也可召开紧急会议,或通过电话、网络等更便捷方式 品跨行业现象越来越多,而新产品进入市场时,需要经过多 个部门复杂烦琐的程序报备,耗时过长,很容易使得新产品 不能及时地进行市场检验;最后,外资金融机构很容易在分 业监管中获得非法利益。 统一监管模式也更有利于我国金融监管。统一监管模 式的选择是立足于我国经济现状的,是让金融集团发挥主要 作用,将金融机构市场化放在核心位置。作为核心,金融机 构市场化不断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但同时其也需要较为 健全的金融监管制度。我国目前还不完全具有实施统一监 管的条件,国有商业银行所有权人不明,金融产品创新动力 不足,金融市场行业自律性不够,对金融市场风险预测和控 制机能不足,金融监管体系安排尚不合理,金融混业经营发 展程度不够充分。 就目前国情而言,首先,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转变趋势 一定是统一监管模式,但同时,我国要顺利从分业监管模式 过渡到统一监管模式仍然还需历经一段时间。 四、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初步构想 毫无疑问统一监管模式将是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转变 目标,但从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最终效果和现状考虑,直接 从分业监管跳跃到统一监管是不可行的,应尽量保持现有金 融监管体系的稳定,在对目前金融经营特点有一个清晰认识 的基础上设计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模式过渡路径,逐步过渡到 统一监管模式。 (一)加强金融监管法律体系的构建 虽然为了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我国法律法规也在不 断进行调整,但是,金融监管立法方面仍存在不少漏洞,滞后 于实际需要,为了尽早融人国际金融发展中,尽快知悉国际 金融市场上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问题,我国应在开放市场的同 时,加快对现行法律体系的更新,将更多最新理念纳入其中。 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形成内容明 确、适用情况清楚、顺序合理的完整体系;另一方面,要对我 国当前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同时注重提高金融 执法工作水平,并进行有效评价。 (二)完善联合会议制度,促进监管机构间的合作 首先,现有三方监管联席会议,对监管冲突和无人监管 的问题解决了相当大的一部分,也使得监管效果更明显,但 由于三个机构间没有隶属关系,相互,地位平等,缺乏公 信力,常使联合监管不能落于实处。为了更有效地实施宏观 ,同时提高监管效率,化解三家机构间的冲突,需要 在联席会议中突出中国人民银行的作用,并采用正式的方 ・90・ 传达信息。 (四)加强金融监管队伍建设,提升金融监管人员综合 素质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的逐步开放,业务的复杂多 变和金融产品的不断更新将会提高我国金融监管的难度,这 要求我国金融监管相关从业人员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更 新金融知识,能够融入并运用最新知识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 保驾护航。在知识创新成为金融市场一大新的亮点时代,注 重金融监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也极为重要。要运用好道德和法律两条约束线,加强我国金 融监管队伍的建设。 在中国当前金融环境下,不可能一蹴而就直接改革变成 统一监管,需要经过一个较长时间的混分合并的过渡时期, 以金融控股公司作为金融混业经营的主要方式,最终实现混 业监管模式,实现监管效果的最优化。 参考文献: [1]陈建华.金融监管有效性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 社。200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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