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过的遗嘱没有时效,但继承人或受赠人的遗产继承有保护期限。申办遗嘱公证需本人亲自前往公证处,提供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和遗嘱初步文本资料。遗嘱内容一般包括遗嘱人和继承人信息、财产情况、分配决定、执行人或见证人信息以及遗嘱签署日期。公证员审查材料后出具遗嘱公证书,完成遗嘱公证手续。
法律分析
公证过的遗嘱没有时效,但是继承人或受赠人的遗产继承是有一定的保护期限的。
下面介绍一下公民申办遗嘱公证的程序:
首先立遗嘱人要到相应的公证处提出办理遗嘱公证的申请,一般是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是遗嘱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处分的话,此时也是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另外要注意,此时一定是要本人亲自去的,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办理遗嘱公证。
提出申请时候,应该提供公证需要的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大多数证明都是身份证明、户口簿,或者其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
(二)遗嘱中明确规定继承的财产,立遗嘱人是否有处分的权利,提供所有权资料。
(三)提供遗嘱的初步文本资料,明确清楚遗嘱的内容,当然如果不会写字的、书写有困难的,可以让公证员代笔。
而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其实也是要先搞清楚遗嘱内容一般都有哪些
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同时结合实践情况来看,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
(一)遗嘱人和继承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编号、性别、出生年月日、实际住址;
(二)遗嘱人与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与公证人关系很密切时,为保证公证的有效性,此时就需要该公证人员回避,而公证处也要重新换其他的公证人员来办理相应的手续;
(三)遗嘱所规定的财产的具体情况,如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这个地方需要对继承的财产情况表述清楚,否则之后可能会影响继承;
(四)财产的分配情况,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
(五)如果有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见证人的话,还应当写清楚执行人或鉴定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六)最后就是,遗嘱人实际签上自己的名字或者按上手印,同时也要写清楚遗嘱制作日期。
公证员对以上的材料必须要进行审查,所有资料满足相关法律中的规定,那么才能给给当事人出具遗嘱公证书,至此遗嘱公证手续也就办理完了。
结语
公证过的遗嘱具有永久有效性,但继承人或受赠人的遗产继承仍有一定的保护期限。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包括提出申请、提供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资料和遗嘱初步文本资料,并确保遗嘱内容包括遗嘱人和继承人的基本信息、财产情况、分配决定以及执行人或见证人等。公证员将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后出具遗嘱公证书,完成遗嘱公证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