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没有对彩礼的违法数额进行规定,只规定了彩礼如果符合退还条件的应当予以退还。法定请求返还彩礼的具体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国家只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也就是说,国家只禁止天价彩礼,对于那些自愿给付,并且未超出家庭能力的彩礼,国家是不禁止的,只要没有索要天价彩礼,都是可以的。因此国家未规定彩礼的具体数额,只要男女双方的彩礼是自愿给付,并且不会家庭造成负担,应当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