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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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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

一、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涉嫌故意杀人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人民、机关、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

(四)、

(五)、

(六)、

(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可以准许。

三、故意杀人未遂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故意杀人未遂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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