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有成立的公司可以以设立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公司的设立人为设立公司而与他人订立的合同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因故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公司的设立人承受。
一、由谁承担公司的设立费用
公司的设立费用由设立人承担。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二、总公司破产子公司可以保留吗
总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分别都具有人格的公司,并不会因为破产而产生统一体的问题。
首先,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其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有什么?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如下:
1、分公司与总公司相比,是总公司管辖的分公司;
2、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法律上不具备人资格,民事责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担;
3、与母公司相比,子公司是指达到控股水平的股份由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实际控制;
4、子公司具有的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