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合同履行地点包括约定的、支付不动产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等。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住所地不在约定履行地,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分析
买卖合同纠纷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1.如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点,则应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争议标的为货币支付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支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对于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就即时结清的合同而言,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则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