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身份证明、招聘记录、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合同无效等。
法律分析
一、仲裁劳动关系需要的证据如下: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其他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相关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的证据要求及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仲裁的证据要求及相关法律规定是指在劳动纠纷仲裁过程中,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当事人需要提供合适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的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劳动纠纷处理记录、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报告等。当事人应当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充分性,并及时提供给仲裁机构。仲裁机构在审理中将根据证据的价值和证明力进行认定和评估,以决定纠纷的处理结果。劳动仲裁的证据要求及相关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正。
结语
劳动仲裁的证据要求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确保劳动关系的公正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劳动纠纷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真实、合法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些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劳动合同、劳动纠纷处理记录等。仲裁机构将根据证据的价值和证明力进行认定和评估,以决定纠纷的处理结果。劳动仲裁的证据要求及相关法律规定旨在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正,为劳动者提供合法权益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