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如下:
1、员工在应聘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2、因违法乱纪行为被机关等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
3、不具备规定的就业手续或不出示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者;
4、经企业制定医院体检不合格或不具有企业所在行业健康要求者;
5、隐瞒病史或以欺骗方法,取得体检合格的;
6、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任何其他不适合从事企业所在行业的疾病;
7、亏空、拖欠原单位尚未清偿者;
8、在试用期内有欺骗隐瞒或任何不诚实行为者;
9、与原服务单位签有竞业协议,不能在本企业服务者;
10、在试用期内有较重违纪行为者;
11、作能力、工作态度不符合岗位要求;
12、员工缺勤率达到一定比例的;
13、试用期工作目标无法完成者;
14、试用期评估考核未能通过者;
15、未能通过资格证书考试的;
16、员工入职后1个月内仍未提供公司要求的入职文件或无法办理规定的入职手续的;
17、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其他录用条件的。
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材料如下:
1、用人单位有具体、合法、合理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对员工从事的岗位事先有明确的录用条件;
2、有证据证明员工知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可以在劳动合同附件、入职登记表、员工手册或单独的录用条件确认文件中列明;
3、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用具体的考核制度以及留存的考核结果等作为证据;
4、用人单位据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当在试用期内作出。
综上所述,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情形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