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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后,约定分期还款一年还完,对方到期不还,已经三期没还了。能向申请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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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拒绝履行调解书内容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2、只能申请执行这三个月的钱。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下面是有关该问题的一则案例:达成调解后拒不执行如何处理 2014年11月20日,黄某向王某借款60万元做生意,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月利率1.5%,期满后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到期后黄某不还,王某起诉至。在主持下,双方于2016年3月25日达成调解:王某同意将利息降为1%,黄某同意在两个月内还本付息。调解书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黄某仍不履行。王某向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6月1日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裁定查封黄某名下大型货车一辆。后黄某擅自将该货车转移他处隐匿,致无法实施拍卖。王某向机关报案,要求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追究黄某的刑事责任。 认为:对于拒不履行调解书的行为是否涉罪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情形下,拒不执行调解书不构成犯罪,但进入执行程序后,就可能涉罪。本案中黄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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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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