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离婚后,请求损害赔偿,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向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