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职工已经批准的病假期满,是否可以再开,根据病情治疗需要确定。
职工病假期满,经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执业医师诊查,确需继续治疗和休养的,执业医师应当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可以继续休病假。但职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节劳动合同,还需按职工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劳动部、 经济贸易办公室、 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