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债务人失踪追讨欠款的办法是,若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可以请求确定其为失踪人,再由确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由其财产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来还债。
一、债务人失踪怎么追讨欠款
债务人失踪追讨欠款的办法是: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可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申请宣告失踪。在申请宣告失踪案中,申请入应附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在受理人未出现,则公告期满后人民应当判决宣告该公民失踪。同时,该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除了负责保管失踪人财产之外,还负责用失踪人的财产清偿失踪人的债务。因此,决定代管人后,全权从可以凭借据请求代管人用债务人的财产来清偿,使债权得以维护。
二、宣告失踪需要哪些条件
宣告失踪需要的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失踪宣告是通过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后,根据相关证据对失踪人的失踪状态所作出的司法审判行为,因此,失踪宣告的撤销也应当履行相应的司法程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