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
【法律依据】:
《档案管理规定》 第 收集保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并自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同级档案馆移交级未设档案馆的向上一级档案馆移交。移交后做永久保存,也就是最少不低于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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