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可进行调解,调解工作贯穿整个诉讼过程,在答辩期满前可进行调解,双方可自行提出调解方案,也可作出调解。开庭时会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愿意调解,主持;如一方不愿或调解不成,会择日宣判。
法律分析
对于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就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诉讼的过程之中,只要在审理期限内都可以调解。一般调解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可以进行调解。如果经你们双方的同意,可以在答辩期满前作出调解。你们双方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也可以作出。
人民在开庭审理时会征求双方意见是否愿意调解。如果双方都愿意,就会主持调解。一方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会择日宣判。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立案后,如何确定通知双方进行调解的时间?
在民事诉讼立案后,确定通知双方进行调解的时间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及时通知被告方和原告方参与调解。其次,具体时间的确定可能取决于的工作负荷和案件的紧急程度。通常情况下,会尽快安排调解,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双方。此外,双方当事人的可用时间以及调解员的安排也会影响通知时间的确定。因此,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尽力确保通知的及时性和公正性,以促进调解的顺利进行。
结语
民事诉讼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调解工作贯穿整个诉讼过程,在审理期限内均可进行。一般在答辩期满前可进行调解,若双方同意,可在答辩期满前作出调解。双方可自行提出调解方案,也可作出调解。开庭审理时,会征询双方意见,如双方愿意调解,将主持调解。若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未成,将择日宣判。民事诉讼立案后,通知双方参与调解的时间需考虑多个因素,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通知及时公正,促进顺利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行使。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