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证明材料需包括: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单位证明/房产证明、结婚立户需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需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购房立户需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
法律分析
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
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
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
拓展延伸
如何申请户口及所需材料
申请户口的过程相对简单,以下是所需的材料清单:
1.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明:如有原户口,需要提供原户口本及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提供房屋购房合同、房产证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证明:如有就业单位,需要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工资单等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社保证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
申请户口的具体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前往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并了解相关要求。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结语
准备申请户口所需的审核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或判决书、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等。此外,还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户口迁移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就业证明、收入证明、社保证明等。具体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了解相关要求。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