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施工合同无效。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一、工程结算意思是什么
工程结算: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确认已完成工程量和应付工程价格的双方的意思表示。在建设工程纠纷中,如果发包人和承包人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承包人作为实际施工人进行施工,最终双方形成工程结算表,发包人在结算表上签字或盖章,承包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欠款的书面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
二、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包括什么
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分包的合法要件包括:
(一)主体要件。工程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二)责任要件。分承包人依据分包合同对分发包人负责,分发包人依据主合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同时,分承包人就分包的项目对建设单位负连带责任。
(三)同意表示要件。工程实行总分包的意思,必须由建设单位、分发包人、分承包人三方协商一致且表示真实。
(四)客体要件。凡分包的工程必须是国家法律和公共秩序允许分包的工程。
(五)形式要件。分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基础和主体结构是否能分包
基础和主体结构不能进行分包。法律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而且建设单位将基础工程单独分包的属于肢解发包,而法律又规定,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因此即使对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进行分包且签订分包合同了,也会因为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