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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加名后是否能证明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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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婚前男方购买的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房产证加名的行为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房产的分割,一般会对半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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