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拒开的处罚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家不愿开具,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逃税。因为经营者上缴的税款是根据营业收入的多少来决定的,则是经营情况的一个依据。根据相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余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
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具体如下:
1、未按照规定印制或者生产防伪专用品的;
2、未按照规定领购的;
3、未按照规定开具的;
4、未按照规定取得的;
5、未按照规定保管的;
6、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可以不开具的情形具体如下:
1、支付给个人的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这个是不需要的,我们需要取得一个收据,但是收据您一定要注明收款单位的名称,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支出项目、收款的金额等相关信息,这样就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凭证;
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基金,这些支出不需要,好多企业在逢年过节的时候都会向员工发放福利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等,这些都不需要员工开具;
3、就是支付的差旅费津贴,员工如果因公出差,取得了差旅费补助,不需要,这个时候要证明补助的合理和合法性,那当然就需要我们公司制定一些财务制度,然后提供合理的差旅费真实性,合法性的凭据;
4、支付给员工的误餐补助,不需要,如果员工因为出差等原因不能在工作单位返回就餐,确实要在外面就餐的,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发放给他一些误餐补助,这个是不需要的;
5、支付给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支出,我们很多企业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合同未履行需要支付对方违约金,这项支出不属于的应税行为,也不需要取得。
综上所述,商家拒开可能是为了逃税,这种情况是需要被处以一万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