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公司章程应当考虑以下重要问题:
1、公司的名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地址应当详细明确;
2、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股权的转让方式和程序等;
3、公司章程应当明确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职权分配,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
4、公司章程应当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范围,包括主营业务和辅助业务等;
5、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公司的财务管理方式和程序,包括会计制度、财务报告和审计等;
6、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公司利润的分配方式和程序,包括利润分配原则、分配比例和分配周期等;
7、公司章程应当明确公司解散的条件、程序和清算方式,包括清算责任、清算资产和清算负债等。
公司章程具有如下特征:
1、法定性,即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
2、真实性,即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3、自治性,其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综上所述,具体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因此,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建议征求专业律师或会计师的意见,以确保公司章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