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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罪辩护流程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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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罪辩护的思路如下:

1、准确认定行为人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2、关键要准确认定“挪用归个人使用”这个要件,对此国家立法机关和最高人民有相关的解释。

3、注意区分本罪和贪污罪,在实践中,一般根据是否平帐来区分,平帐的一般按照贪污罪定罪,否则按照挪用罪定罪。对于挪用后不退还的,则区分是主观上不想还还是客观上不能还,前者按照贪污罪定罪,后者按照挪用罪定罪。

4、注意区分本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资金罪的。本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挪用目的和用途;本罪与挪用资金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主体。

5、挪用罪的共犯。挪用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一、最新挪用罪量刑标准

1、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挪用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2、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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