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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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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如下:

1、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2、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刑法追诉时效是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

在人民、机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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