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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使合同效力的终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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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并不会使合同效力终止,有关合同效力终止的条件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合同解除之后,合同效力终止,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终止。但是合同中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生效,解除人可以基于这些条款,主张违约赔偿。同理,被解除人对解除行为有异议的,也可向人民提出异议之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民法典中合同到期还要履行合同义务吗

民法典规定,合同到期后,合同就会终止,如果合同有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需要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债权债务终止后的义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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