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主体出于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危害国防利益,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一、危害国防利益罪的特征:
1、这类犯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国防利益。这是此类犯罪所具有的最本质的特征。
2、这类犯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还有极个别的军职人员。
3、这类犯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如妨害军事行动、破坏或者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妨害军事设施保护区秩序、危害战斗力、危害兵役制度和损害声誉等方面的危害较大的行为。
二、危害国防利益罪按其所侵害的直接客体的不同,分为五个方面的犯罪,即:
1、危害国防安全方面的犯罪
2、危害作战利益方面的犯罪
3、危害战斗力方面的犯罪
4、危害战争动员秩序和兵役制度方面的犯罪
5、损害声誉方面的犯罪。
二、危害国防安全方面的犯罪
1、妨害军事行动罪
2、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3、妨害军事设施保护区管理秩序罪
三、危害国防利益罪的量刑标准
1、煽动军人逃离或者明知是逃离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六十九条
构成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主体出于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危害国防利益,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