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上班不签劳动合同,按以下情形处理:
1、自用工之日起未满一个月,劳动者故意不签订,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后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劳动者故意不签订,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后支付经济补偿;
3、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4、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仍然不签订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