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从法律角度讲,撤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宣判,原告就可以申请撤回起诉。
2、但是,如果违法的案件,可能不会准予撤诉。或者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如果被告不同意,也不会准予撤诉。
3、在一审中,原告在判决前随时可以提出撤诉,是否准许由决定,实践中各地对此的操作惯例并不相同。在二审中,有权撤诉的不是原告,而是上诉人,同理,是否准许,由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
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 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可以不予准许。
第二百三十九条 人民准许本诉原告撤诉的,应当对反诉继续审理;被告申请撤回反诉的,人民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