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者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前者可在劳动关系期间要求支付,后两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七至十级伤残享受不同标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地方规定。
法律分析
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拓展延伸
工伤事故后的赔偿程序和权益保障
工伤事故后的赔偿程序和权益保障是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事故发生后,雇主应及时报告、登记,并为受伤工人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同时,工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通过认定程序确认是否属于工伤。一旦认定为工伤,工人将享受到一系列的赔偿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偿金、丧葬补助金等。此外,雇主还应提供相应的职业康复和再就业帮助,确保工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为了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权益的实现,工人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综上所述,工伤事故后的赔偿程序和权益保障是为了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
结语
工伤事故后的赔偿程序和权益保障是为了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将享受到一系列的赔偿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偿金等。雇主还应提供职业康复和再就业帮助,确保工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若权益未得到满足,工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综上所述,赔偿程序和权益保障是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