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购买高铁学生票需要满足以下这些条件:
1、大中专学生拥有学生证、学生火车优惠卡,还有盖上学校公章的减价优待凭证。毕业生需要提供学校开具的书面证明,如果是大一新生,则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如果是小学生,就需要提供学校的书面证明。
2、学生必须要在国家教育管理主管部门许可有教育资格的学校内就读。对于研究生而言,是没有工资收入的。
3、购买学生票的时间会有,只能在暑假6月1日~9月30日,或者寒假12月1日~3月31日这两个时间段内购买的。当然如果在疫情期间,全年都能购买学生票。
4、学生所在地跟父亲或者母亲居住所在地并没有在相同城市的。
5、学生票购买车票的范围,必须要在学校所在地和家庭居住所在地之间的。
6、这一学年内购买的学生票次数没有超过4次,本年没有使用的次数,无法延长到下一年继续使用。
7、学生不能在休学、退学、转学或者复学阶段的。
用学生证购买高铁学生票需满足以下条件:
1、学生证粘贴有学生火车优惠卡以及盖有学校公章的减价优待凭证;
2、学生票购票区间要在学校和父、母任一方居住地之间。
3、学校所在地和父亲或母亲之中任何一方居住地没有在同一座城市。
4、买学生高铁票的时间有在寒假或者暑假(疫情期间可能会延长)。
5、就读学校一定是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学校。
6、今年买学生票次数没超过四次(该年没有用的次数不会加到后一年用)。
法律依据: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
第十七条规定:发售学生票要求出示学生证外,还有如下规则:
1、普通大、专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是指符合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年限、学期和课程等制度并经相应级别的教育机关注册的院校,不包括各类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
2、“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是指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学生有无工资收入,由学校确定,铁路凭学校发给的减价优待证售票。
3、学生父、母都不在学校所在地,并分两处居住地,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处,并登记在学生减价优待证上。如学生父母迁居时,根据学生申请,经学校确认,可将学生减价优待证上的乘车区间更改并加盖公章或更换新证。学生回家后,院校迁移或调整,也可凭学校证明和学生减价优待证,发售从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的学生票。
4、学生每年仅限于购买四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5、学生票应按近径路发售,但在直达列车后换车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6、在乘降所上车的学生,可以在列车上售给全程学生票,并在减价优待证相当栏内,有列车长注明“某年某月某日乘某某列车”,加盖名章,作为登记一次乘车次数。
7、超过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区间乘车时,对超过区间按一般旅客办理,核收全价。
8、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回家时,车票发售至其他地方旅游观光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发售学生票,由学校所在地车站和返程站售票时各加盖依次站名戳以记录售票次数。
9、符合减价优待条件的学生无票乘车时,除补收票款外,同时应在减价优待证上登记盖章,作为依次乘车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