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口号化。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作业条件的变化具体进行。3.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的进行,不能流于形式。4.安全技术交底应分层次进行。工程开工前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多或企业安全机构向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分部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总包单位在应向分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各工序开工前,项目安全员应给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作业开工前,应由班组长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安全检查1.施工现场应建立定期、专项的安全检查制度,并有文字材料具体规定。2.安全检查时,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施工生产指挥人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时所检查和解决的安全问题,不能替代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3.安全检查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并对照安全技术措施提出的具体要求。凡不符合规定和存在隐患的问题,均应进行登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解决,并对实际整改情况进行登记。4.对上级主管部门来工地检查中下达的重大事故隐患通知书所列项目,是否如期整改和整改情况应一并进行登记。
六、安全培训教育1.对安全教育工作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并认真执行,有专业人员负责监督。2.新入厂工人必须经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具体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文)规定执行。公司教育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标准、规范、规程、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事故案例剖析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项目教育的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班组教育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3.工人变换工种,应先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进行教育和考核应有记录资料。4.对安全教育制度中规定的定期教育执行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考核结果有书面记录。5.对项目安全检查时可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安全专(兼)职人员进行了解,并抽查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6.企业“三类”人员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安全培训,培训时间符合下列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少于30学时;项目经理不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特殊工种不少于20学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七、班前安全活动1.班前安全活动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应形成制度并坚持执行。2.班前安全活动应有专人负责抽查、指导、管理。班前应有活动内容,针对各班组专业和作业条件进行。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替代安全活动内容,每次活动应重点记录活动内容。
八、特种作业持证上岗1.特种作业工种包括:架子、起重、司索、信号指挥、电工、焊工、机械、机动车驾驶、起重机司机、司炉等工种。特殊工种应按照规定参加有关部门进行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当超越合格证规定的有效期限时,应进行复训换证,否则视为无证上岗。2.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并记录合格证号码,年限,有专人监督管理。
九、工伤事故处理1.施工现场凡发生轻伤、重伤、死亡事故均应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档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具体规定如下:事故分类分类范围事故快报时限事故上报约谈汇报单位参加约谈人员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1小时内报上级主管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不超过2小时逐级上报至建设部建设局主管领导、施工企业法人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1小时内报上级主管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不超过2小时主管领导、施工企业法人较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1小时内报上级主管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不超过2小时主管领导、施工企业法人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1小时内报上级主管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不超过2小时逐级上报至建设局施工企业法人重伤事故引起人长期存在功能性损伤或劳动力重大损失的伤害1小时内报上级主管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不超过2小时逐级上报至建工师建设局建工集团项目经理轻伤事故受伤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不够重伤的月报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安全员2.发生的各类事故均应组织调查和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工作。发生轻伤事故时,应由施工项目部组织调查,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应进行登记。重伤以上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令)规定执行。3.建立符合要求的工伤事故档案,没有发生伤亡事故时,也应填写建设系统伤亡事故月报表,按月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十、安全标志1.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悬挂符合安全标志(GB24-1996)的安全色标,并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当多层建筑各层标志不一致时,可按各层列表或绘制分层布置图。安全标志布置应有绘制人,并经项目经理审批。2.安全标志应有专人管理,作业条件变化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安全标志应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标挂,严禁全部并挂排列流于形式。3.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的,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记。安全标志的作用是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发生事故。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496)对安全标志的尺寸、衬底色、制作、设置位置、检查、维修以及各类安全标志的几何图形、标志数目、图形颜色及其补充标志等都作了具体规定。禁止标志的几何图形是带斜杠的圆环,图形背景为白色,圆环和斜杠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禁止标志有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用水灭火、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带火种、禁止启动、修理时禁止转动、运转时禁止加油、禁止跨越、禁止乘车、禁止攀登、禁止饮用、禁止架梯、禁止入内、禁止停留等。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是三角形,图形背景是黄色,三角形边框及图形符号均为黑色。警告标志有:注意安全、当心火灾、当心爆炸、当心腐蚀、当心有毒、当心触电、当心机械伤人、当心伤手、当心吊物、当心扎脚、当心落物、当心坠落、当心车辆、当心弧光、当心冒顶、当心瓦斯、当心塌方、当心坑洞、当心电高辐射、当心裂变物质、当心激光。当心微波、当心滑跌等。指令标志是提醒人们必须要遵守的一种标志。几何图形是圆形,背景为蓝色,图形符号为白色。指令标志有: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防毒面具、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护耳器、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穿防护靴、必须系安全带、必须穿防护服等。提示标志是指示目标方向的安全标志。几何图形是长方形,按长短边的比例不同,分一般提示标志和消防设备提示标志两类。提示标志图形背景为绿色,图形符号及文字为白色。一般提示标志有太平门、安全通道,消防提示标志有消防警铃、火警电话、地下消火栓、地上消火栓、消防水带、灭火器、消防水泵接合器等。基本图例如下:禁止标志3-禁止带火种2-禁止烟火1-禁止吸烟6-禁止启动5-禁止放易燃物4-禁止用水灭火9-禁止触摸8-运转时禁止加油7-禁止合闸12-禁止跳下11-禁止攀登10-禁止跨越15-禁止通行14-禁止停留13-禁止入内18-禁止堆放17-禁止靠近16-禁止吊蓝乘人21-禁止穿化纤服装20-禁止带手套19-禁止抛物22-禁止穿带钉鞋23-禁止饮用警告标志01-注意安全03-当心爆炸02-注意火灾05-当心中毒04-当心腐蚀06-当心感染07-当心触电09-当心机械伤人08-当心电缆11-当心扎脚10-当心伤手12-当心吊物15-当心坑洞14-当心坠落13-当心落物18-当心塌方17-当心弧光17-当心弧光16-当心烫伤21-当心电离辐射20-当心瓦斯19-当心冒顶24-当心微波23-当心激光22-当心裂变物质27-当心滑跌26-当心火车25-当心车辆28-当心绊倒指令标志03-必须戴防尘口罩02-必须戴防毒面具01-必须戴防护眼睛